假設此方案三審都通過正好需要換車的小弟有幾個疑問(1)出口或報廢兩種方式都可以先拿到一筆"殘值"嗎? ex: 2007 ALTIS 賣到窗口可先拿到假設是18W嗎?(2)是說這窗口如果是政府指定"單位".收購價不曉得會不會低於市場..(3)另半年內再購入新車的輔助5萬是用任何方式直接到消費者手中嗎?? (我想的是..這樣可以乾淨的跟業務談折扣)以上....
"張盛和表示,目前全球每年中古車外銷市場有50萬輛,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均積極推動,臺灣目前尚未有中古車外銷的產業。在有租稅鼓勵之下,將有助於吸引中古車業展發展中古車外銷的業務。"報廢或出口, 但目前沒人做中古車出口??
我也覺得這跟補助完全沒有半毛關係難道領補助之後還能把自己的車拿去賣?那原本的車處理掉了收益是歸原車主?減徵 不代表沒有繳稅 只是幅度降低怎麼會有人把減徵當撐補助?而且這樣可以讓進口車更多的進來臺灣此時國慘再不把安全配備放更齊全就只能被淘汰怎麼看 都覺得對於消費者本身是利多
今年全年稅收超徵上看1700億, 前十月貨物稅稅收創歷史新高, 而台灣汽車貨物稅25%實在有點重, 買新車減徵一下應該是合理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1306708-%E5%85%A8%E5%B9%B4%E7%A8%85%E6%94%B6%E8%B6%85%E5%BE%B5-%E4%B8%8A%E7%9C%8B1,700%E5%84%84
朔樂... wrote:回到主題其實之前其他樓的版友就有提到以往減徵的效果反而刺激消費讓稅收入增加不知道您是沒看到還是發生什麼事稅收不減反增欸!還不滿意嗎? 上一次實施減徵是2009年6月歷年汽車貨物稅2006 453億2007 412億2008 304億2009 上半年114億2009 下半年+2010上半年 379億不減反增是跟前一年2008金融海嘯比根本沒回到2007年的水準這種話術只能騙騙三歲小孩吧
a0925253091 wrote:減少徵收跟拿錢補助就是不一樣的意思,有什麼好爭論的 假設某一台車貨物稅14萬減徵就是只需拿9萬進國庫補助是先拿14萬給國庫 國庫再拿5萬給車主國庫都是少5萬 有什麼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