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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購車插曲~Accord 3.5退訂!

好複雜耶 買車不就是一件很單純的事情 你情我願 就成交了 大家不是這樣嗎
打電話解約?可以這樣解嗎?再怎麼說也要去車廠當面解約吧。妳認為sales可以拿簡訊去跟公司說客戶要解約嗎?當然是要有妳本人的簽名來証明吧。沒有一個正式的解約書面,妳叫一個sales怎麼交代?那個sales會生氣是當然的,如果是我也會覺得是妳在擺爛。不過,他後面講話的口氣就並不是身為一個好的sales應該做的事。況且,妳都已經簽下妳的名字了,要退的後續處理您卻置之不理??叫一個sales情何以堪。

小老百姓要省錢不行嗎?當然可以,但是該有的責任請做完。做完了再去找比較省錢的方案,相信沒有人會說話的。

to 神大:
您接到這個案子時,是否公司已打入這位小姐的資料呢?
您是好的sales,無可否認。但是接到像這種單時總得事先查一下。不然以後看到都會變成 神大=搶單,這樣對一位sales的名譽是很傷的。
htno650922 wrote:
"""不是說業代沒有...(恕刪)

這樣講我有點意見..
我想大家都知道業代是靠賣車獎金賺錢的~~或是靠中古車買賣.保險傭金.等賺錢
假設今天你拿A的菜單來跟下一個B業代談(假設A這台要賺你15000...)
下一個B業代少賺5000把CASE剁下來...
反正能賺10000幹麻不賺???
訂單簽簽就好...前面的努力.A都已經幫忙搞定了!!
而且我想每個業代都會剁...不剁的大概也混不下去了~
這跟誠信哪有關係??
你可以說第一個要賺你15000的業代不誠實嗎??
他可能陪你試車..幫你介紹.分析一整個下午..
卻只因為想多賺你一點..還因此落人口舌..被說是個貪心不誠實的業務!!
你或許又會說...那A為啥不一開始就少賺5000.少賺6000.甚至只賺5000就好??
這樣不就得了~
沒錯!!!那又有誰敢保證..B業務看到A的菜單..
不會為了業績...一毛錢都不賺剁這個CASE???
那你會說...那A不賺總行了吧???
錯錯錯~~B跟主管報備一下...主管同意..公司小賠3000也要把CASE搶回來...
這也是為啥有的業代你還沒決定要買他死也不肯報價的原因...
一報價出去..就成別人的箭靶..
~~~~~~~~~~~~~~~~~~~~~~~~~~~~~~~~~~~~~~~~
像這位小姐的CSAE...
假如他沒在01 PO他購買的條件
沒有網友給予購車資訊..
沒有遇到神話大..
神話大沒開給他更好的條件...
他現在也是開開心心的跟原本的張先生交車吧!!!不是嗎??
..........................................
我只能說..HONDA的不二價...在台灣還是行不通的!!!
照著公司政策不二價走的業代..大概都被消費者認為是不誠實的業代吧!!


imtb wrote:
電話解約?...(恕刪)

比這更差! 是簡訊解約
男人的大玩具: X5 + B-Class + SantaFe + U6T + Livina*3
訂單要簽之前

最好就是上來問一下

或許問到不會最好的條件
但最少是可以讓自己放心的條件

但畢竟買車是件開心的事

別讓自己的心情受了影響.

所以樓主要開心開心..
今天我還在公司附近看到一台白色的A8
還真搶眼

Yeah~
我覺得你既然簽字了...就等於認同這份訂單與合約內容
說不買就不買...會不會太隨便了

買車的錢不是一筆小數目
當然能省則省...
雖然那個業務的購車條件沒有很漂亮
不過我還是覺得劉(liu)小姐你理虧在先....
單子還沒處理完.....就急著換人....
會不會太急啦...

至於你剛剛說的處理的好
可能還會介紹親朋好友給業務
我覺得...有更好的不介紹...


買車是需要衝動的...但是太衝動有時反而壞事

此時...我還蠻同情神話的
這種情形...搶單......他會不會被申訴啊....



這位樓主大姊,站在法律的立場,你跟HONDA的經銷商已經就買車的主要內容(車款,年份,車色等)及價錢達成協議,至於其他配件,例如隔熱只這些,不影響你買車的合約成立,你沒跟草屯經銷商解約就另外訂車,如果經銷商堅持要交車給你,不同意退訂的話,倒楣的會是你喔。
或許那個業代不誠實,價錢跟配件也沒給的優惠,但是法律上該做的步驟還是要完成才不會變成自己是理虧的一方。如果你一開使用業代給的資訊不實(例如隔熱紙品質)為理由先解約再下訂,現在就不會有這些問題,而且也要同時通知中古車商錢不要撥款(你合約簽撥給台本,但是草屯營業所有被授權收車款的話,錢撥給他們是沒有錯的),你自己都說買車價破百萬的車不是件小事,但是看你敘述的內容跟過程,卻只能覺得你很輕忽,只能說你遇到的神話大是不錯的業代,不然你的問題會更大條。
您好...
看了大大的購車過程,實在是許多曲折...
不過在此跟大大您建議,買東西貨比三家是一定要的,現在的資訊如此發達,很容易能夠獲取所需的內容。或許大大居住地沒有很多Honda經銷商可供比較,但誠如您所言,購車後在網路上也查到不少訊息。
我在今年五月三十日購入CR-V III2.0GX,現在與業務洽談後,覺得業務態度很不錯,雖然我之前就在網路上看過其他CR-V車主的購車菜單,但很多東西我覺得個人沒有需求,就不向業務員多要求。只在保險上優惠了兩萬元,其餘只要求了些小東西。
回到家,我同樣習慣性的上網,看別人的購車條件,有些也不知是真的假的,又是前後護板,又是側踏板,還有核桃飾板內裝,不鏽鋼尾管,居然還凹到一萬元油票?
其實看到那些分享,心中也是多少覺得自己很笨不會凹,但是想想自己的購車條件也不是最兩光的,車子買了,重要的是品質與日後的服務,比來比去,還是會比到更好的...,買任何東西都是一樣吧!!
樓主提出退定時間應該在合約的審閱期內,退定應該是沒問題。只是用發簡訊來退定對方感覺一定很差,對自己也沒保障。如果對方事後跟樓主翻案,樓主應該也會一個頭兩個大吧。
這篇PO出來,連友站也在鞭屍.....
真害....
做了就做了,錯就錯了,最終只不過是好好的處理完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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