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2016 wrote:號稱德國原廠在台設立分公司的奧迪福斯公司對其下經銷商業務無法約束管理,表示業務的話要不要相信是靠消費者自己判斷,與公司無關,而經銷商就業務有無過失絕口不提以自身案例提醒要購車的消費者,請三思...(恕刪) 這....太恐怖了吧
邊沁四目的六原則 wrote:這....太恐怖了...(恕刪) 出席協商會的車商代表所言:消費者問:業務提供消費者錯誤2017式規格、配備沒有錯?車商代表:是消費者選擇相信業務消費者問:所以意思錯是消費者,相信業務是錯誤的,那業務代表公司跟消費者簽購車車約,所提供訊息不正確,那簽訂的合約是不是也不算數反正最後結論都是消費者的錯,想要求損失賠償就自己上法院訴訟,事實就如上訴此案例希望能提醒想買福斯車的人,自己多注意些。以上若有不實說明、歡迎相關人事來找我
個人兩年前在此服務廠的修車經驗,就一個字:騙。話說當年GOLF 6 1.6TDI五年車,因冷車發動會鐽鐽鐽不好發動回廠檢查(熱車就不會難發動),留廠兩天後來電告知,已經修好,但如果回去還是難發動,就要換噴油嘴四顆自費連工帶料49000,心裡就直覺有鬼,修好就修好,還說回去如果難發動就得換巴拉巴拉~於是不動聲色不講什麼時候取車,隔天下午直奔此服務廠,一看到我的車,開門插鑰匙發動,一樣,鐽鐽鐽難發動。當下直接找接待專員飆罵,我的車我自己的零件損壞該自費我會自費,為何要欺騙我打發我,是想在我取車前先熱車,然後騙我修好嗎?當下直接把車開走,頭也不回,從此發誓不再買福斯。(原因包括也遇到當年鬧到交通部的DSG死亡閃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