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昶璇 wrote:
就是網路上自售車
之前有約成的都約一約都被放鳥 我怕到了
a買方也是網路客說要現金買跟我約下禮拜二我也跟他說好
是星期五得事情
星期六打給他一直無法接電話 說只能打字
這樣子不確定因素很大
b買方也是網路跟我約看車
看完有跟我下訂金也是現金要跟我買車
我回家就跟a買方說人家付訂金
他一直跟我說我沒有告知他要付訂金
如果要付訂金他就直接轉帳給我就好了
買賣車不是原本就是看誰先付訂金就先賣誰
問題1
是一台50萬的車她單單只看照片就說要買
沒有看過車 b買方是看過車付訂金了
a買方我們有是在line傳訊息
有說要賣他後來沒有賣
請問各位大大 他可以告我什麼罪
我考慮因素就是他沒有看車只看到照片就說要買要過戶了
b買方有看過車
我當然會優先賣給b買方
無簽約無訂金 只有line傳訊息承諾對方
文章落落長,竟然連一個標點符號都沒有,厲害了我的鵝!

再者,一堆人跟你說標點符號的事情,知道了還不會去修改文章,知錯還不改!

南勢溪的天空 wrote:
看得很輕鬆,即使沒標點符號,管那麼寬幹嘛? 這裡又不是學校,這麼想當國文老師
看得累就別看,都有空格為何很難理解? 累就眼睛該休息了 別勉強上來回
你也喜歡,空格當逗號,換行當句號?

請你把這邏輯用在英文或其他語言試試,能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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