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nmin1229 wrote:
你比較厲害~小弟才疏...(恕刪)
所以...
買林鳳營的人=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人?
各位大大要小心用詞喔,之前有人說別人跟宋楚俞一樣奸的,結果被告還敗訴呢!小心小心啊。
這個貨物稅~~麻煩請去看看清楚~~再來講....
是要有買新車並有舊車報廢或出口~從你買新車之中的貨物稅減免五萬但是要有舊車報廢~或者出口~才有退稅五萬~這個要提出文件申請的...
了解的人看了就知道買新車(報廢舊車)退稅機會比較大~~出口一般人根本真的用不到
至於你專款專用之詞~~還是無言以對~~哪來什麼專款專用~~
今天這個貨物稅法案~~根本就沒有編預算出來給買車的人
是貨物稅減免~~有買全新車(報廢舊車)或出口(以前已繳貨物稅)~~~他並不是拿全民繳的稅金來補助買車的人~~麻煩你搞清楚..
立法院昨(18)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出廠六年以上的汽車及四年以上機車,只要在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買新車,每輛可分別減徵貨物稅5萬元及4,000元;減稅期五年,配偶及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車也適用。
立法院昨天也送了禮給中古車業者,一早朝野協商達共識,在財政部預算項下增列主決議,讓購買中古車民眾也能享優惠,之後,貨物稅條例草案才順利三讀。
主決議要求照顧沒能力買新車的民眾,買更新的中古車、汰換老舊車輛也應受鼓勵。「行政院應於本法(貨物稅條例)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後六個月內,針對車輛報廢但換購車齡較新的二手車民眾,研議提出相應的鼓勵和獎勵政策」。
財政部官員昨日提醒民眾,出口和報廢舊車的時間點必須落在條文生效之後,才可享有減稅優惠。
三讀的貨物稅條例條文預計明年1月生效,因此民眾現在買新車、明年再將舊車報廢或出口,仍可受惠。
此外,原本這項「汰舊換新」購車優惠方案,只有賣掉個人名下中古車,並以自己名義買新車時才能減稅,立法院11月底朝野協商決議,放寬同一戶籍二親等都可者適用。
經濟部評估,每年有1萬輛中古車出口,可提高同額新車銷售量,實施減徵貨物稅五年,整體增加稅收金額約87億元,並帶動汽車上下游產業產值500億元,增加1,500人以上就業人口,蓬勃國內的汽車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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