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地點已成立商號,如要設立第二個商號該如何辦理

各位前輩好,小弟最近遇到個狀況不知該如何處理,在此請教各位

五年前在A地點一樓開立了一家店面,也辦理了商號,目前維持營業中
去年底由於女友成立約兩年的商號登記地租約到期(當時是登記在某商辦中心,專門讓成立商號登記地址用),為了想保留商號因此想將登記地址牽至我目前營業店面地址,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1. 這個方式是否可行??
2. 如果可行,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3. 另外是否需要房東同意書??

感謝各位!!
2026-02-04 13:35 發佈
沒有規定一個店面只能開一家公司。
你可以開小吃店,順便賣雞蛋、賣疫苗、賣快篩、賣慶記...

既然已經有登記過了,除非租約有特別注明,否則多登記一家對房東沒差,不過還是尊重一下,問一下。
需要房東同意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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