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租了一間房
租屋前就跟房東說是要創業做早餐店 需要申請商業登記
之後申請登記跟房東要建物所有權資料
房東就覺得她原本的房子是 自用住宅
如果我們辦商業登記 這個地址是不是就會變成營業用地
這樣對於她的給付給政府的稅金是否會變高?
但我記得商業登記 資本額沒超過25萬 是不是就不會有稅金的問題吧?
有稅金問題政府也是要我們營業用人給付的吧? 而不是房東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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