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合夥創業的疑問請大家幫忙投票給建議故事是這樣:有三人一起創業,用A的公司。A:出資金400萬。B:沒出錢也不支薪,負責產品採購和品管出貨。C:沒出錢也不支薪,負責廣告、行銷、上架、業務、客服、招商、社群管理。一年後,公司淨利200萬,都在A公司帳戶內。請問哪種分配會比較合理?1.有營收扣除A的本金攤提,剩下的各分1/3,2.等A把400萬都回收,之後賺的金額才分1/3。請大家回覆選1或2能說明理由或是給建議更好~謝謝前輩們!
許阿豪 wrote:其他人有疑慮直接A自...(恕刪) B和C幹的事情,在任何一家公司都有薪水可以領;不支薪也不給股份,這種事情傻子才幹,若是畫餅,這餅也畫的太虛了!沒聽過哪家公司虧錢,雇員就領不到錢的,你開公司虧錢跟雇員有什麼關系?按照樓主的描述,若沒配股,等於把B和C當成免錢勞工了
我覺得公司一年賺200萬 又要分3人平均一個人的年薪是66.6萬一個人平均月入5萬多總要給BC 最基本生活費用人才才留的住 、團結就是力量第一年 先不要提成本攤均A看似吃虧也不一定吃虧做生意最困難是第一年 公司第一年就可以淨賺200很棒相信第2年以後 年年淨賺都雙倍以上A和BC 好好談談第2年以後 要怎麼分配錢順便也提到要攤平成本
恭喜你們,我曾經想過幾個方法也使用過幾種,樓主可以參考看看 配股,沒股份講白了就是員工 閉鎖性股份公司(適用新創),但如果不是新成立公司可能比較困難 獎金,沒人想做白工 最重要的還是要找創業夥伴一起溝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