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在台北市找到一家店面,原先的地址沒辦法遷到新的店面,因房子建成沒去跟政府辦保存登記,現在台北市要營登都需要建物謄本,沒去登記也不會有建物謄本,好難過,問商業處也都沒有通融的辦法,本來想說認賠幫房東辦保存登記,結果土地共有人高達70個...,現在國稅局那邊也發文叫我15天內要改址,不然就要開始罰錢了,請問眾網友我還有辦法起死回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