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禮拜有跑市政府申辦營登 隔日有到工商科拿到商業登記抄本 國稅局流程也都跑完 要我等公文下來 今天市政府打來說,他們有來查看場地 建管科說需要有建物使用執照還是什麼的 需要房東去申請 有打去市政府工商科問 說他那邊沒有問題 叫我讓房東去去處理就可以了 想請問有人遇過類似問題嗎? 請問這樣我的營登算是核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