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原團隊解散後成立新公司,負責人相同,問當初簽的合約是否還有用,新公司是說概括承受,最近要我們配合做點事,說要是沒照做影響到新公司,那就沒必要繼續出貨給我們,請問那我跟新公司目前是否有合約關係呢?可不出貨給我們嗎?之前有簽本票可討回嗎?謝謝
很多加盟總部都是以賺快錢為主,快速建立品牌,開放加盟,衰退後就放掉收掉公司,另組新公司在搞新品牌,所以合約上的陷阱就很多,看您當初的合約上有沒有提到如果原合約公司倒閉,新公司是否有責任接收原合約內容而定,沒有的話上法院輸的機率很大,那些加盟總部都玩得很厲害了,很難玩贏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