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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問題

各位前輩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原本要和A、B一起去大陸創業做吃的,

一人拿33萬,共一百萬台幣。

在大陸有叔叔已經先開了一間門店,反應不錯,

我們想過去加盟,在重慶一帶開始,

叔叔的老婆(阿姨)是重慶人,

背景關係滿好的,原本想說在那裡做,又有阿姨在當地的關係,

應該會蠻順利的,

且阿姨一開始跟我們說,她願意無條件幫忙我們,

過幾天後,私底下又跟我說,希望我能給她一些股份,

至於原因涉及隱私家事不方便說明,

可能是我比較單純想的比較簡單,

我就把自己的份(33%),分出一半給阿姨,並且阿姨答應我會代替我在現場幫忙,

我因為在台灣還有事業要顧,無法像A、B一樣一年365天待在那裡,

所以在之前也曾提過,基於拿出來的錢一樣,他們在那裡的時間會比我多,

是不是在股份上面讓他們多一些我少一些,

結果A、B認為沒有關係,朋友不用那麼計較,我想那就這樣了。

怎知A在知道阿姨要入股後,

非常不能接受,他問我:「你要分給阿姨股份,怎麼不會想說把你的份多一些分給我們(AB)?」

A認為,做生意能不能成功不是在於有沒有關係,而是在於我們三人是不是能團結同心。

我沒去大陸做過生意,但我想有在地人的幫忙,總是好的,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我很認真的請教有在重慶四川一帶經商的前輩們,

在當地做吃的或是經商的不論如何是否一定非有關係不可?

阿姨說:「有背景有關係我們可能三個月就回本賺錢,沒有關係可能要做三五十年才會回本,

時間也是一個成本。」



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

結果現在連爸爸都發脾氣,認為我沒堅持原則,他說:「你只是去賣個吃的是要什麼關係?

一開始說好三個朋友一起做,讓別人入股這種事情,只要三個人之間有一個人反對就不能成立。」

而我的想法是少數服從多數,而且我只是想把風險降到最低,盡量能有一個順利的開始,

結果現在,A退出了,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想法和做法錯了?



請各位前輩多多指教,謝謝!
2013-05-24 3: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創業問題

longvacation73 wrote:
我因為在台灣還有事業要顧...(恕刪)


該搞清楚的沒搞清楚,

不該搞清楚的卻搞清楚,


看來你可能不太適合做生意....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應該不用三個月,你就會懂了
計畫趕不上變化
longvacation73 wrote:
各位前輩好!

事情...(恕刪)

longvacation73 wrote:
各位前輩好!

事情...(恕刪)



你阿姨心機很重
你老爸是正確的


結論:
頭殼壞掉才會去大陸做生意


基本上這種入夥的都是要大家一起坐下來談
你隨意拆分股份等於不尊重其他股東
看來你不適合作生意!!! 想法很單純,沒甚麼社會歷練....

你有聽過搶食效應嗎??

通常這種情況你最容易被坑錢,因為你不瞭解當地的投資環境/消費習性等等

你看似雇用一個值得信賴的人,但偏偏事與願違,這些最信賴的人也最容易騙你

很簡單,因為你甚麼事情都信賴對方。對方也吃定你不瞭解市場環境


很佩服這種人,對環境不瞭解就貿然投資...
阿姨說:「有背景有關係我們可能三個月就回本賺錢,沒有關係可能要做三五十年才會回本



光是聽到這句話就覺的有問題了,有時間你看看星期六、日的某些特別節目有的會介紹台灣人在那創業的故事。
我在大陸的時間雖然不久但很多人都打著台灣的名義賣台灣小吃,在十幾年前如果打著台灣的名義或許也有用,但創業還是要靠自己經營想靠別人幫你顧店你又要二頭跑到最後還是倒店賠錢的居多
其實,你只是做小吃生意,還不需要給人插乾股,
我也有位朋友去年底剛去開小吃店,是有很多人會來騙錢(台瘤居多),跟你這樣類似,一直嚇他說要關係才能生存...結果哩,不讓這些人入乾股還不是開的好好的......15%也未免太多了...

另一位朋友開的公司因為涉及進出口貿易和資源礦業...所以不得不靠些關係,
在那邊撥出20%乾股給相關官方與地方人士...那些人都可以幫助你的公司營運更順利,進出口暢行無阻,廠區絕對的安全,貨車絕對不會被搶...


而且要是我是A或是B...我想我也會翻臉...
因為合夥最難的是默契.......



longvacation73 wrote:
阿姨說:「有背景有關係我們可能三個月就回本賺錢,沒有關係可能要做三五十年才會回本,

時間也是一個成本。」...(恕刪)


有什麼背景關係?重慶書記她老爸?重慶人每個她都很熟,可以幫你的店每天多拉100個客人?



不過重點不是這個,重點是

如果你們還想當朋友,就不要合夥做生意
不好意思 , 我有疑問

100萬台幣可以開多大的小吃

大到需要搞關係 ??

100萬吃喝幾攤就搞完了,打完收工回台灣
免責聲明:討論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仍應審慎考量自己的投資需求與風險,並應就投資結果自負其責
恭喜A! 省了33w

做生意講的是誠信

先不管你阿姨是不是唬爛你!

你自作主張的把股份分給你阿姨對 A 和 B 很不尊重! 我相信你如果事先有溝通過的話 A 的反應因該不會那麼大!

樓主既然你已經在台灣有事業. 好好的努力, 錢太多的話請捐給慈善機構! 不要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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