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原本要和A、B一起去大陸創業做吃的,
一人拿33萬,共一百萬台幣。
在大陸有叔叔已經先開了一間門店,反應不錯,
我們想過去加盟,在重慶一帶開始,
叔叔的老婆(阿姨)是重慶人,
背景關係滿好的,原本想說在那裡做,又有阿姨在當地的關係,
應該會蠻順利的,
且阿姨一開始跟我們說,她願意無條件幫忙我們,
過幾天後,私底下又跟我說,希望我能給她一些股份,
至於原因涉及隱私家事不方便說明,
可能是我比較單純想的比較簡單,
我就把自己的份(33%),分出一半給阿姨,並且阿姨答應我會代替我在現場幫忙,
我因為在台灣還有事業要顧,無法像A、B一樣一年365天待在那裡,
所以在之前也曾提過,基於拿出來的錢一樣,他們在那裡的時間會比我多,
是不是在股份上面讓他們多一些我少一些,
結果A、B認為沒有關係,朋友不用那麼計較,我想那就這樣了。
怎知A在知道阿姨要入股後,
非常不能接受,他問我:「你要分給阿姨股份,怎麼不會想說把你的份多一些分給我們(AB)?」
A認為,做生意能不能成功不是在於有沒有關係,而是在於我們三人是不是能團結同心。
我沒去大陸做過生意,但我想有在地人的幫忙,總是好的,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我很認真的請教有在重慶四川一帶經商的前輩們,
在當地做吃的或是經商的不論如何是否一定非有關係不可?
阿姨說:「有背景有關係我們可能三個月就回本賺錢,沒有關係可能要做三五十年才會回本,
時間也是一個成本。」
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
結果現在連爸爸都發脾氣,認為我沒堅持原則,他說:「你只是去賣個吃的是要什麼關係?
一開始說好三個朋友一起做,讓別人入股這種事情,只要三個人之間有一個人反對就不能成立。」
而我的想法是少數服從多數,而且我只是想把風險降到最低,盡量能有一個順利的開始,
結果現在,A退出了,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想法和做法錯了?
請各位前輩多多指教,謝謝!
longvacation73 wrote:
各位前輩好!
事情...(恕刪)
你阿姨心機很重
你老爸是正確的
結論:
頭殼壞掉才會去大陸做生意
基本上這種入夥的都是要大家一起坐下來談
你隨意拆分股份等於不尊重其他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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