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aminimalist wrote:我想問一個以前遇到的(恕刪) 我覺得這問題不大,不過為何會計為何堅持領現不轉帳匯款??這點是你要去理解原因。可以代收代付,無違法問題。不會去違反公司法第15條資金貸予他人規定。再者,所得稅法第24-3條看似須設算利息,但這是有討論空間的(因匯錯),這可和你會計師討論。查準的代收代付的要件為「受託」、「轉付之間無差額」及「轉付款項取得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故不是只有「轉付之間無差額」即能免開立發票的。以上敘述讓你參考
pyang3 wrote:Q:順豐能算是貨運行(恕刪) 想請問大大現在有解決結匯的問題了嗎??我最近也在查詢相關的資料,但是幾乎搜尋不到案例,正式報關營業稅可抵,但是營利事業所得稅進項,還要需要有一個結匯證明,這結匯證明如何申請? 需要哪些資料?
WU阿凱 wrote:想請問大大現在有解決...(恕刪) 結匯證明(水單)應該是進口商有實際透過銀行匯款外幣給出口商的金額證明,該金額是依據出口商發給進口商的invoice 金額。再加上進口報關後拿到完稅證明,國稅局才會認定實際有進貨事實,這就可以列為營業成本(進項)。小弟也是進口商的經驗分享。
想問說小弟也想開公司賣海外貨品,但是貨品單價高,毛利低,隨便都會使我需要開發票,也就是我要再被課營業稅5%,然後報關那邊也因為單價高被課了沈重的稅負,想問說有什麼方式我可以提高利潤呢?還是說就不要公司形式直接像是跑單幫的形式感覺比較好?
CHUNG AN wrote:孔子 目前碰到跟你一樣的問題,營業稅的5%轉嫁給消費者會造成單價高出同業不少,客戶流失,但因為是海外沒有進項,如果正式報關要吸收5% 賣出不漲價原則還會有5%等於總共比同業多了1成的成本,在競價的時代真的很難生存,不知道有沒有前輩可以指點一下不然如果商品出現問題跟毀損也都自己吸收真的賺不到什麼錢😵
pyang3 wrote:小弟的生意是代理,所(恕刪) 進口的時候(海或空運都一樣),直接申請簡易報關.付費時就會有一筆報關的稅額出現.這就是你的進項稅.(稅額計算以申請的Invoice 金額計算)不可能正式的報關行都沒有幫你作申報服務! 除非你走快遞. 但快遞也可以要求做簡易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