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我的經驗是一般五年,(恕刪) 我的家人都認為三個月就要做起來,甚至還認為開店就要有生意解釋溝通舉例都無效所以我的壓力很大其實我應該可以完全不理會畢竟後果還是我自己要承擔只是奉勸想要創業的人慎選創業夥伴絕對不能玻璃心
IDEAROCK wrote:你的地點看上去,感覺...(恕刪) 大哥你是不是對兩年週轉金沒概念?攤車每月躺平,支出可能才兩三萬(不算攤提),兩年二三十萬可能還好,但店舖隨便每個月扣除原物料成本,人事店租水電都可能二三十萬欸,兩年就是兩百多三百萬,有這閒錢都能開第二家店了好嗎?更別說這些全部沒算攤提。一般週轉金就是半年啦,兩年週轉金除非你三年就一次疫情,不然如果幹了兩年都空轉,你不覺得這些週轉金也不能改變任何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