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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提前告知老闆想帶員工出去創業而當天被開除.......

妳應該要告訴 老闆,家裡經營小吃餐廳,因為人手不夠,父親又想要退休了,希望妳可以接手...... 所以很不捨.....

其他的員工 下一個星期也告訴老闆,因為男朋友 家裡希望女生,以後要掌管家裡事業的財務,所以未來婆婆要她 接任財管。


下個月...... 就在你老闆的對面,開另外一家 美髮店。







brock7410 wrote:
小弟是從事美髮業,在店裡負責教育助理~因為店裡編制上的問題無法讓店裡資深的助理升任設計師,而有想再2個月後帶助理出去創業的想法,今天考慮到要讓店家有時間應對處理人力問題而提前告知經營者,結果經營者第一時間聽到時,回答如果助理同意的話他沒問題,他也認同店裡無法給這些助理舞台,又無法拓展店面。沒想到過了約三小時後跑來跟我說他要準備補新的員工進來,說怕會有管理上的問題,要我今天就做到今天,請問各位這樣是不是應該勞保局投訴要求遣散費!有甚麼要注意的地方嗎?請各位不吝指教!冷...(恕刪)
永遠都是一樣的故事
員工在進入一個工作後
經過某些時候的努力
就會開始嫌東嫌西
就會想要展翅高飛
好像這世界全掌握在手中

年輕人
或許您能力不錯
不過
真正的挑戰在您開店之後
您會看到
當初您嫌惡的一點一滴
有一天您會知道
半筒水響叮噹的道理

祝您成功

ps
出去創業就算了
自以為厚道溝通
還要挖走人家的員工
您這只有兩個字能形容


就是

白目

brock7410 wrote:
小弟是從事美髮業,...(恕刪)



聽到你要離職,而且是帶一群助理走
不叫你走,要拜託你留下來嗎?
等你順利帶著助理去另闢天地
半年後助理跟你說:我想帶著我的助理去開創屬於自己的天地
你會開心的幫他辦farewell party?
沒什麼問題啦,你是可以去告他要求遣散費的,因為是他叫你作到今天,不是你自己說你只作到今天。我佩服樓主的勇氣願意說真正離職的原因,因為你想要跟對方好聚好散,不過商場如戰場,先別說像我們受薪階級跳槽到別家公司這種會被雇主冠上背骨的臭名,你現在作的可是自立門戶呢,更何況還說你要挖人走,這別說臺灣了,即如量大如美歐,我想應該也沒幾個人可以接受,有時候用點迂迴的說法,結果會更完滿喔!

ghujojo wrote:
如果老闆反提出競業禁...(恕刪)


競業禁止條款?
你是在開玩笑的吧?
老闆沒有給予離職員工任何補償的話,競業禁止條款根本無效,
都民國幾年了還有人以為老闆一句話競業條款,你就什麼都不能幹只能在家等死嗎?
難怪只能當奴工

brock7410 wrote:
小弟是從事美髮業,...(恕刪)



你要好好善待你帶走的那些助理呀......


因為這些助理也會帶走 新的助理的........
brock7410 wrote:
今天考慮到要讓店家有時間應對處理人力問題而提前告知經營者,結果經營者第一時間聽到時,回答如果助理同意的話他沒問題,他也認同店裡無法給這些助理舞台,又無法拓展店面。沒想到過了約三小時後跑來跟我說他要準備補新的員工進來,說怕會有管理上的問題,要我今天就做到今天

店家處理有什麼問題嗎?
你自己說你不想做了,你要出去創業,還要帶該店員工一起走.

你自稱 "要讓店家有時間應對處理人力問題而提前告知經營者",
老闆現在只是讓你知道他不需要你多給時間處理,
你立刻就能離開.
老闆也很開明,只要店內助理同意,他也沒意見,也不試圖阻止你,
老闆也不耽誤你創業與發財,這樣有不對嗎 ?

brock7410 wrote:
請問各位這樣是不是應該勞保局投訴要求遣散費!有甚麼要注意的地方嗎?請各位不吝指教!

你要離職去創業,你要帶店內員工走,老闆都不阻止.
現在你自認為你要多給老闆時間調配人力,老闆覺得不需要,
老闆讓你立刻離開去創業,老闆要自聘用心的員工,這樣不行嗎?

這樣開明與乾脆的老闆,你還要去勞工局申訴什麼呢?

對於老闆來說,你自稱因為要多給老闆時間調派人力,所以提前通知老闆要離職.

老闆不想耽誤你創業與發財,只是讓你知道他不需要你多給時間,你立刻就可以離開.
老闆並不知道你其實很想再做一個月.


如果你真的想多做一段時間,那你就告訴老闆,請求老闆讓你多做一個月.
如果老闆表達不願意,你要申訴還不遲.
其實這也不算開除....

因為你已經決定要離開去創業 等同提出離職請求

只是老闆沒有需要有交接期 可以馬上離去 只是沒在你規劃的離職日離職

大家協調一下 我覺得也不算過份 好聚好散囉
依照勞基法的規定,
員工要離職,依在職時間需要有長度不一的預告期,比方說作滿1年以上要30日的預告期。

你打算2個月後要離職,所以在大於30天的時間前告知雇主,這部份OK沒問題。

由於你已經告知要離職了,這段預告期是善意給雇主作準備,
若雇主不需要準備,則可以讓你提早走也沒關係,
也就是說,針對雇主告知你「做到今天」的這個部份,也是OK沒問題的。

意思就是,申訴可能沒有辦法成功。


如果要申訴成功,你可能要主張「你只是跟雇主討論助理沒有空間晉升所以開玩笑的講出帶他們去創業」這樣的話,
來看看勞工局會不會幫你,
不過,從文章中看起來你是真的想走,所以我還是建議你,就不要申訴了,趕快積極準備創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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