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員工 下一個星期也告訴老闆,因為男朋友 家裡希望女生,以後要掌管家裡事業的財務,所以未來婆婆要她 接任財管。
下個月...... 就在你老闆的對面,開另外一家 美髮店。
brock7410 wrote:
小弟是從事美髮業,在店裡負責教育助理~因為店裡編制上的問題無法讓店裡資深的助理升任設計師,而有想再2個月後帶助理出去創業的想法,今天考慮到要讓店家有時間應對處理人力問題而提前告知經營者,結果經營者第一時間聽到時,回答如果助理同意的話他沒問題,他也認同店裡無法給這些助理舞台,又無法拓展店面。沒想到過了約三小時後跑來跟我說他要準備補新的員工進來,說怕會有管理上的問題,要我今天就做到今天,請問各位這樣是不是應該勞保局投訴要求遣散費!有甚麼要注意的地方嗎?請各位不吝指教!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