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xx wrote:
發明專利審查時間久,又不好過。
申請技術報告,如果不是代碼6,等於脫光光給人看說我沒辦法抓人!
如果想要保護的那個新的技術(技術特徵)確定會實作成產品販售,新型專利我通常都是建議人用來"一案兩請"(延長保護期),只申請新型真的不必期待太多,它只能用來唬唬外行的同業或是你的客戶~
很多新創公司或是小公司都是因為預算問題而來決定專利要不要申請(或是申請最便宜的),這樣想可能有點本末倒置,如果你的技術特徵真的非常獨特創新,結果你只有申請台灣新型,就算產品一時大賣,最多也只有賺到台灣市場這裡的小錢,等於放任全世界其他市場來抄你的idea(雖然這種情況最不可能發生);比較有可能的情況是,這個技術特徵其實只是小小的改良,生產後頂多讓公司穩穩的小賺一筆,不太值得花太多錢去申請、維護專利,反正,產品的生命周期又不長,產品不紅了、賣不動時,再去找下一個點子…,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我不是在嘲諷),真心建議去研究一下Google的LOT,不要再想自己的點子了~
Google的LOT可讓新創公司免費用他們的專利(好像是兩、三個的樣子),要是可以讓人任意挑選的話,那就更酷了(有興趣的話請自行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