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mtman wrote:相信版上都會有一個創...(恕刪)
絕大多數創業者的第一間公司登記地點都是自家房子
你是自己接案的,沒有必需性花三千去租一個桌子,這三千可以省下來去付記帳士的費用
台灣的住宅很容易申請,跟是不是集合式住宅一點關係都沒有,法律比較管的是門口馬路有多寬
房子你設定六分之一就好,反正剛開始做,能省則省
你作品好不好,跟有沒有辦公室沒關係
初期會找你接案的人大多是像我這種小公司的,我們在乎的是價格跟品質,甚至不要拿發票也行,我們完全理解你沒有辦公室是合理的,所以沒什麼關係
大公司要報帳的,你就加五趴開發票給他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