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合夥分紅及薪資計算


sisi chen wrote:
重點是,該如何請她...(恕刪)


開暗標啊,她買你們的,或你們買她的,

價高者得!

(大家都要公司,但無法再合股的方法)
sisi chen wrote:
請他退夥,還是我自己或和第二位一起說退夥?但是公司流程及相關專業技術都是我的心血,,,,給他捧去或是他再去開一間。這樣好嗎??
(我這裡是兩位合夥人都有共識,只有他不是)...(恕刪)



公司的流程和相關專業技術都是你的心血

那你股份佔比超過51%沒 起頭就要堅持自己佔股51%呀!

不然長期營運你光是重要政策的表決就有得你受得了

只有他沒有共識 那就以 股東數 還是 股份 比表決阿

讓他知難而退呀

你的技術和心血被學去? 有這麼好學嗎?

如果有這麼好學 你的創新能力再怎麼樣也會比他好吧

以長遠看來 還是有處理掉這個人的必要

另一位合夥人是我這邊的,所以是2:1,只是不甘願。
其實一直都有溝通,希望能理性一點處理,畢竟不希望是最差的收場,但似乎無效😂
我說清楚一點好了,既然無法再共事,又是大股東,再吵下去對公司未來不好。

每個人都會認爲自己對公司比較重要,最容易驗證的方式是,大家認爲這間公司值多少?這裏所謂的價值是包括得標人對未來估價。

因此開暗標時,沒把握的人會出比較低價,主要關鍵的人會出比較高價,不管結果如何,退出人也會拿回足夠高的釋股金,同樣也沒人有機會撿便宜。
希望有幫助!

你們是已經簽約了才開始做
還是先做了現在才在討論合約?

如果是前者
那一切照合約走
不滿意就請他退出

如果是後者
那只能說沒救了
注定被他搞一波

sisi chen wrote:
另一位合夥人是我這...(恕刪)


現在站你這邊 以後不一定站你這邊阿......
一定要記得 主要技術或是能力是扛在你身上的話
股份比一定要過半
其實是已經一起奮鬥了三四年,最近才有發生一些小問題,然後小問題牽扯出一個人的本性。
既然不在互信的前提下,應該重簽一份加強版的合夥人契約書,對彼此都有保障。
然後三位合夥人都有在公司上班,接觸營運方面的一些秘密,故要求也一起簽一份競業禁止,他也不要。因為裡面有一條退夥後兩年內不得開業或執業相關性質之行業。
連這簡單的條件都不敢對自己的合夥人承諾,真是哭笑不得。
今天晚上說的話更扯,要求備註一條:如果另外兩位表決同意要他退夥,要賠錢給他。我說:表決不是用在這裡的...😂
要重簽合約當然會鬧
你們就照原本那份合約走最沒爭議
不然就有得吵了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