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你的股東而言,他得到一個不用發薪水的業務.對你而言,你得到一個免出資的工廠。如果你的業務是獨立接到的,而你擁有訂價權,其實我覺得互惠沒什麼不好。怕的是你的業務都是對方給的,他知道你的報價跟成本,給你一個吃不飽餓不死的利潤,做辛酸的。不過也有可能你的業務能力驚人,接單接到爆.. 業務多到要發包好幾家工廠.. 那就變成他看你臉色了。沒做之前誰都不知道,但是台灣新創事業失敗率5年是99%. 建議放棄固定薪水前請三思。
amy100 wrote:如果像前面大大說的...(恕刪) 心臟無力與意志力不強的人自己要三思.創業的前5年失敗率近99%.提供一個過來人的意見,凡事小心為上. 不要輕易答應任何事.否則後面陪伴你的就可能是債務.
謝謝各位前輩們的建議 我心裡大概有個底了我會衡量自己能力投入金錢與時間 我不怕失敗,就像前面前輩講的頂多再回業界上班.但我會努力不讓自己失敗,畢竟不拚一下,怎會知道未來會怎樣,自己有想創業的心,不把握這個機會,更待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