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用另外一個角度來看1. 他家本身就很有錢, 老爸有台灣數一數二的律師所2. 他原本做的私募其實是有"期限限制". 基本上你在這行可以混個10多年混到蠻高的位置, 但是要當上合夥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裁員也是第一個裁你 (薪水高, 貢獻不高)換做你, 知道自己這這行可能不會做太久, 又沒有金錢的壓力,你跳不跳?
stevechang wrote:我自己的體會(我看...(恕刪) 我覺得那些人看的已經不會是錢了,而是“成就感”,一種從無到有的創造力。最讓人無法反駁的,是那句“當錢夠多了,做的事都只是興趣了。”這句最神,也最容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