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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刪文刪刪刪刪刪謝謝謝謝

給你一個觀念
除非是自己管帳,不然不管是誰,都有可能會偷A錢
其實公司有賺就好了,像這種的東西,沒辦法很明確記帳
選擇相信會過的比較快樂一點
A 錢這種事都計較沒必要,太難防了,
小攤販防了只會讓人做生意綁手綁腳,
我有個朋友之前賣炸章魚也是幾個月後請的人就離職到旁邊自己做了,
沒秘方只有特色或是特色都沒有,都是很危險的,只能找自己人做,
錢就別太計較了,計較他就自己去旁邊開了。
做生意如果沒辦法親歷親為..

那就應該選擇信任別人..

不然只會累上加累而已..

而且妳自己也擔心堂弟跑掉..

所以要嘛整攤盤讓給堂弟..

把開辦費拿回來就好..

不然就是用分紅方式..

如果要用分紅方式就要把帳做清楚..

包含堂弟的薪水跟老公幫忙的時間(用基本兼差時薪下去算)..

扣除食材成本..人事成本..水電瓦斯房租等等...

剩下的才做分紅..至於分多少..

如果是我會選擇55分或64分(堂弟6.你們4)

或許妳會覺得自己分的少..

但是這是"被動收入"..妳實際上是沒花什麼時間在這裡的...

而且我想這個應該也沒什麼商業秘方..

所以要綁住人就只有錢一途了..

等於大家一起做老闆..你們出錢..堂弟出力..

給妳參考...
這就是老闆下的本不夠深, 加上時間不夠所以留下了一個很爭議的難題。

如果你的滷味攤營業為一周六個工作天, 那麼你跟你先生無論如何都要先下去做兩天度過這個難關, 因為有些承諾一但答應 你就收不回來了只能一直被恐嚇到底

假設利潤5/5分, 以後要是生意好, 你哪來的利潤請其他人, 最後品質下降最終收攤!

店長制度不外乎有分10% 或者20%又或者全體員工分10~20%, 哪種優劣就不在滷味攤去討論, 但這種獎金制度尤其店長是只能回本後才能去算比較合理, 所以我的店面是採取全體分攤制度所以不會被一個店長威脅導致店收起來。

以目前的情況, 如果不打算下去做 加上你的堂弟包辦幾乎所有事情, 那麼就是上限一個月5萬, 低於這數字就5/5分帳, 而且要釋放出你隨時可以收山不做的態度大家才能談下去, 如果不這麼做不管以後生意好,還是生意不好你都會被一直威脅到底。

建議買菜自己包辦, 辛苦了一個月大致能掌握每天要叫多少食材包括食材好壞就能採取送貨制度, 選一個市場然後給在統包給一個司機送就好, 送貨費就交給司機就行了。基本別選擇市場太遠以你的量又不多差不多一趟200 250都很多人願意送。 如果量大的話根本食材送貨費不是問題。

不過樓主該好好想, 也許你堂弟就是想盤下這間店, 就你們的利潤來講照道理不會為難你們就是了, 也好歹要賺3~4萬再來說, 總之小心為上吧。
不會太難。
他的薪水該多少,就給多少。
讓他入股20趴,分紅10趴,所以他要給你們34000,以後他可以分到利潤的三成,這是底線,不然每個資深幹部都可以分到50趴嗎?老闆,員工,股東要搞清楚身份。

他有領薪水,應該是掛店長,店長就把店長該做的事情做好,帶人,培養幹部,培養員工,用心把店經營起來。
搞定!

醉後決定忘記你 wrote:
我和另一半花了17萬...(恕刪)
良心說~~~
基本上這家店收攤機會很大
乾脆讓你堂弟頂下

如果每月都賺錢情況下
你堂弟可以掌握所有資訊
當獲利到一定程度
別說17萬,就算30萬也生的出來

除非自己下去掌店
不然帳在他人手上,你根本沒辦法管,更不用談分紅
當你不管帳,又想伸手進去,就早點進場,不然時間晚了一定拆夥
很多藝人開店都是這樣倒的
看要不要頂讓,趕快殺出,
許尼爾 wrote:
不會太難。他的薪水...(恕刪)


只可惜一切有點太晚,滷味攤營運狀況樓主堂弟很清楚, 在這時機點搞三搞四, 說穿了就是想盤下這間店自己幹!

只能見招拆招要有花人事成本的勇氣, 帳與食物貨源都要自己控管 否則必出問題
VAN小精靈 wrote:
只可惜一切有點太晚,...(恕刪)


真的!放手別管對他們比較好,不然就是自己作,經營者本來就是需要勞心勞力的,拿比較多是正常的,你給底薪後,如果分個30%,他應該會想自己出那17萬。
一個出錢,一個出力
扣掉成本,賺的錢就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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