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的經驗我講了很多
我是親身賠錢 並告訴新手加盟要注意之事
從頭到尾沒有賣你任何東西
人家網路上有參考性質的文章推薦給你去看
也是法律條文實物經驗而已,不然你有本事你開個網站寫一篇我馬上轉貼你文章
你卻有心引導說是業配文
混淆此篇主題
菜麗高色紫 wrote:
冒犯之處,請見諒
就是愛哈啦 wrote:
有聽說朋友說他親戚加盟某知名業者(做吃的),
加盟者辛辛苦苦的做好一切前置作業(營業選址、市場評估調查、發傳單、打廣告、教育訓練、要求工讀生服務品質等等)
然後經過了短暫的蜜月期(業績火爆半年到一年,賺錢如流水)。
總公司看了眼紅,派親戚開在附近(例如斜對角或對面、隔條巷子之類的瓜分客源),但是始終冷冷清清做不過他們。
他們跟總公司反應無效。
最後更被總公司以不平等條約裡有寫到的,總公司可以營運考量為由,要求他們去別的位置開店。
(密度太大,但當初為什麼讓後來的店可以開,要退讓也該是後來的店退讓啊)
結果要求的位置竟然是讓他們去指定的鄉下地區開荒。夫妻離鄉背井去了結果因為鄉下沒消費市場根本做不起來。
最後原址被租走開了直營店(裝潢的錢都省了),店主變成了業者的親戚(數錢如流水,業者的親戚笑了)。
如果當初房子是自己的,起碼可以漲房租(那個房東應該也笑了)。
所以加盟業者變成了試金石,總公司看你賺錢就上來咬一口,還可以指定發配充邊,增加總公司的知名度。
...(恕刪)
taiwan2008 wrote:
那家 加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