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l surfing wrote:各位大大小的生平第一...(恕刪) 雙周84小時 / 12天(14-2) (七天中需有一日為例假)每天工作7小時 每周上班6天30天-4天例假=26天26天X7=184小時為基本工時依照目前為每日上班10小時 每天上班超過的2小時皆要用加班計算26天X10小時=260小時260小時-184小時=76小時底薪22000+76小時加班=28000(28000-22000)/76小時=時薪這個加班時薪太慘了......
不可說 wrote:你住過雲林嗎?...(恕刪) 這種文章也在發你應該認識 "勞""基""法" 三個字吧(還沒有開....也不知能給多少?? 但是勞基法的標準是一定會達到 !!)22000/30 = 733 日薪733/8=92 每請事假一小時扣薪92*1.33=122.36 加班費122.36*76=9300 76小時加班總額22K的底薪 加上加班76小時 合法薪水應該是30500以上
soul surfing wrote:各位大大小的生平第一...(恕刪) 我覺得你要先從你願意支付的總薪水開始計算如果你要請正職和工讀生 這樣薪水支出一定會增加況且你現在才剛開店 還是多方考量比較好btw 正職做得好可以在日後加薪
saokie wrote:你應該認識 "勞""...(恕刪) 底薪降至2萬就好啦!加班費每小時110元240-168=72小時72*110=79207920+20000=27,920 28,000剛好其實這個薪資臺北也找得到人做,只是要周休二日每天上班少1~2小時其他時間用計時人員+工讀生去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