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遇到一個奇葩問題
工廠生產飲水機是批給經銷商或小型店家銷售,工廠本身也有自家展示店面直銷給消費者
一台飲水機公定價2萬
1萬6賣給小店家,量大用1萬5賣給經銷商,讓他們以公定價2萬來賣,多賣少賣是他們的手腕
近日一個批發商a,大量採購以1萬4的價格給他,結果他卻以低於成本的價錢1萬2銷售給終端消費者,這除了打擊到品牌價值,也讓其他經銷商跟原廠抗議
如果這位經銷商a,是類似淘寶這種,用折價券來折扣,折價由淘寶平台自己吸收的,那經銷商a還沒話講,他沒有虧到
現在是經銷商a自己願意,也主動虧錢。
他幹嘛這樣虧錢?因為他是大型連鎖賣場,讓朋友的商品當作帶路雞,捆綁其它商品做紅綠標銷售。
朋友想要禁止他這樣搞,經銷商還說限制售價違反公平交易法。
請問如何反制批發商亂搞,傷害品牌價值呢?
Ricado wrote:
如果經銷商以自身優勢,低價銷售,造成其他市場競爭的不平等,請參考公平交易法第 20 條
不好意思 法條看不大懂
如果朋友,也就是製造商揚言斷貨,這樣經銷商a可以告製造商違法是嗎
相反地,經銷商這樣賠本買賣,製造商無法告他,但是其他經銷商可以告經銷商a是嗎
因為給每個經銷商的價錢不一樣,給經銷商a的確是最便宜,但是他卻故意賠錢賣
或許會經歷一陣子其他經銷商b要求同價的陣痛期,但是其他經銷商b是可以告a的對嗎?
不知道罰則是罰多少,如果是少少的10萬,朋友是覺得a根本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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