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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不值錢,價格比原創還重要!創意要提早申請專利! 比市場最低價在打4折來破壞價格?

以下只是過去經驗與抱怨


小弟目前經營網拍!
主力做的算是3C配件吧?

算是原創商品

大概在4-5年前,小弟只是在大學時一個想法,後來設計出來!
放到網路賣!!

當時台灣應該只有我有(最起碼當時網路是沒查到拉)!!


一直到開賣後1-2年!!就有人模仿我!! 當時也還在讀書,
學生時對於專利、著作等觀念不熟悉! 且當時沒想到會大賣

對方模仿也還好並不是殺價競爭,就是價格我賣多少,他就賣多少!(例如:我賣
500元,他們也賣500)
(心裡一分喜、一分憂~ 喜的是沒想到我的創意是被認可的)
我也沒太在意! 畢竟當時只是賺外快、可有可無心態!




後來出了社會~(設計商品後的3-4年間)有賺錢壓力!! 想擴大!!有新的模仿者新,模仿我且是一模一樣! 而且那老闆是破壞是價格!!!!

"""""他直接""市場最低價的4折價""" 例如:市場最低500 他就賣200!!!

後來找上該老闆!! 根破壞行情老闆說表示,市場其他模仿我的人都最起碼維持行價。
你如果要剛進入市場!! 網拍比價市場裡你比我便宜10元、20元 你都會賣得很好啊!!
你賣成市場最低價的40%價格,這樣價格!!"總體利益"有比較好嗎? 有必要如此壞價格嗎?
之後談了@$@@$@%%$#%#%@

總結該老闆表示:他不管行情。你沒有申請專利,沒權限制!


而後我已詢問過專利事務所,事務所表示:#$@$#$@.....453... 總結就是現在才想申請很難@@



而後我試者在網路主打"原創",但是也沒什用~~(根本沒用),哪邊便宜哪邊跑,尤其4折價
自從該老闆破壞是價格後,整個有類似商品的商家(全台網拍當時也才3-4家),都跟進價格!
也感嘆台灣常說要創新、創新可以創造價值,可是台灣消費者嘴裡認同保護創意但口袋永遠比較重要!


但不了解~
1.一些破壞是價格的心態是什麼?

2.有必要比""市場最便宜還打4折"""?(價格慢慢砍,都還好,他是一模一樣照抄的商品,一次砍剩40%,有意義? 市場區隔反額迫使其它沒這產品功能的商品都跟降價)

利益最大化不是很好嗎?

我不反對有別人改良改善商品,但是目前是“一模一樣照抄”


::筆記::1.如果有好創意時,要做好專利著作保護!:::
2.市場瞬息萬變!
3.創意不值錢。價格比原創還重要~~@
2019-01-20 0:49 發佈
我也跟樓主有過類似的經驗

我也喜歡開發設計產品, 我不喜歡紅海競爭, 台灣是個很糟糕的惡劣商業市場, 所以我只想賣別人沒有的產品

很多年前當 LED 燈剛盛行時, 我就開發設計了業界最薄最亮, 壽命又超長的的 LED 燈, 過了 7 年了吧, 至今還沒有故障的, 是真的超耐用的貨真價實 LED 燈, 我叫它餅乾燈 Cookie Light



總厚度 8mm, 可搭配透鏡, 多種安裝固定方式, 車用市電都可用, 是定位為萬用的照明等級 LED 燈具

後來第一個仿冒這產品的, 就是我一開始委託他們代組裝的組裝廠 - 跟我要樣品, 然後他們拿去歐洲市場銷售, 還真的有客戶買。

這產品我有申請專利, 後來發現是場屁

為什麼?

1. 專利很容易被 Pass 掉, 只要稍微改一下就可另外申請新型專利, 你咬他呀~
2. 養專利是錢坑, 專利費用一年比一年高, 20 年內要花多少錢? 況且也還只是台灣境內的專利, 要玩國際專利? 拿一間房子變現賣掉吧, 不然錢哪裡來?
3. 侵權訴訟? 你要自己扮演柯南, 要蒐集仿冒者的公司資料, 出貨數量, 售價, 銷售區域, 對你產生的損失, 不然法院怎麼 "嘗試" 幫你索賠?

總而言之, 我的經驗是, 除非你的專利是可以卡住大公司, 像是蘋果, 三星, 華碩, 特斯拉, Benz 等等, 他們願意付你高額資金買你的專利

不然跟這些不肖的人比拚? 你很快會發現, 法律的速度多麼的慢又沒效率, 他可能賺飽公司收起來了換個公司名字, 你告個屁用?

因此我現在的觀念是這樣

要做產品, 請準備好銀彈

發現產品熱銷, 趕快銀彈支援再大量量產一批, 仿冒者出現就跟他玩價格戰, 見好就收!

留點肉渣給這些仿冒者吃也沒關係

自己有賺到就好, 入袋為安!!


george306 wrote:我也跟樓主有過類似的...(恕刪)

Cookie light也是我會取的那種產品名,呵呵
請問你的產品當初只在台灣裡面賣嗎?
當然這只是馬後砲,但有些事想跟你們講
你們沒有做好自我保護,我不是說人家搶你的東西是對的,但你的東西被搶是"必然的"
就像出門擺了台高級相機在路邊就去上廁所,偷兒固然有錯,但你自己的放任的結果
就是

自己的保護一定要自己做,而不是人家搶了後,你再上來發文
大家在這邊也就是給你摸摸呼呼一下,隨便看看喝個咖啡過了就好

所以你不要來抱怨
也感嘆台灣常說要創新、創新可以創造價值,可是台灣消費者嘴裡認同保護創意但口袋永遠比較重要!
換做是你,我相信你也是如此

什麼
利益最大化不是很好嗎?

2.市場瞬息萬變!
3.創意不值錢。價格比原創還重要~~@ (相反的就是台灣消費者不支持原創。)

如果我是消費者,有人出來打壞行情,我反而樂得撿便宜不是嗎?



也不要說台灣是個惡劣商業市場,應該說你們光是有研發但沒有在商業戰場生存的能力吧
現實就是大陸這十年來就這樣崛起了,這是界世各國的眼中盯,但沒人能反對的事實
戰場就是要贏,輸了什麼榮耀、正義就什麼都不是



數年前我網路上看過個影片,細節我忘了所以數字什麼的聽聽就好
可能一個多小時的影片,就是一個攝影師被盜圖靠自己自救的經驗分享

對方也是很盧,說好下架沒下架,說好停售沒停售,說好賠償沒賠償
然他沒講,他跑了全球,我估可能花費3-40萬台幣不等吧,但是一張圖、一場官司、兩年時間
判贏了他好像是60萬(還是600?)"澳幣"


他是兩手空空也是不懂這些有的沒的
但他做到了幾件事
1.他有証明物品歸他所有,可能一些粉絲之類的
2.全球跑証明物品在什麼地方,如何銷售,價格,所創造的市場效益
以及從全世界帶來的"證物"
3.做好完整的報告,讓原本不想理他的法官閉嘴




所以一個市場不該只是你的一個"產品"出來而已
從別的角度,人家200元就做出來你500的市場
就算沒人仿你,你也會被其他的因素給汰換出這個市場



再拿樓上的燈做例子,對不起我從外行人角度來看
這就是個....燈
這個你不做出來,對方或別人就做不出來嗎?,若是這個東西真的很多廠都可以輕易產出
那可能就不是仿不仿的問題了而是這個專利本身就沒有市場價值了,這是很多研發人員要自我思考的
這專利....真的有價值嗎? 還是他只是眾多積木排例組合的一種
在法律上來說,對於沒有價值的專利還特意去保護,反而又是專剩蟑螂的另一社會問題的考量

這世界上有很多(很大廠的手機、手錶、CPU...)他們的東西可以受到專利的保護,為何你的沒有

請你再思考一次,也許你花了很多心血在其中,但世界是看的不的心血,而是他的市場價值
你的專利有那個價值嗎?




所以不要說紅海競爭,就像一開始說不要把相機放在桌上人就離開
買一台貴貴的相機這種困難事你都辦得到了,你應該有很簡單的方法能讓他不被偷走吧



開發產品這種困難的事你都能做了,你應該可以再多花點心思在保護它上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利益最大化不是很好嗎?

2.市場瞬息萬變!
3.創意不值錢。價格比原創還重要~~@ (相反的就是台灣消費者不支持原創。)
如果我是消費者,有人出來打壞行情,我反而樂得撿便宜不是嗎?

.(恕刪)


本文如開頭為抒發文與提醒有想法的人要提早保護自己。但也尊重正常市場競爭。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創意不值錢。 有些是藝術,市場競爭對消費者是要便宜是有好處,但是一樣的對藝術,技術等東西就是很廉價。

都是過去式了。
雖然很辛苦,但是我的習慣是跑給市場追。

功能仿我的、文稿仿我的,有家公司更誇張,官網改版,公司簡介還抄我的。還有拿我的品牌當關鍵字買搜尋引擎廣告的。

剛開始,他們公司比較大、比較老、市佔比較高,人家甚至以為是我仿他們的,然後呢?報怨?抗議?誰理你啊!
唯一能做的就是跑給他們追,只要我沒倒下,市場早晚會發現事實真相。

以我們公司的電子發票來說,兩三年前我們就推出了套裝軟體,開立、上傳集中管理,不論技術或是費用,大符降低企業的成本。現在還有上市公司的產品是分開操作的。
去年開始有其他公司推出和我們類似的架構,說明文件的圖說也是仿我們的,但是就在他們以為可以和我們正面競爭的時候,我們已開發出包括Web版等,新的解決方案。

被仿的人會很幹,但仿別人的仿久了,很快就沒有創造力了。
你只有不斷的創新,市場才會相信你是原創。

另一個重點前面有人提到了,那就是搶市。惜售創意商品是最不智的,將利潤分享給所有願意幫你賣的人,快速吃下市場,這是保護原創主權的最簡單方式。你賣1000個,人家賣10000個,誰是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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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變為創業就是會面臨市場種種挑戰,你要考慮的是你的核心模式是什麼?

當你還不夠強的時候你沒有那麼多資源讓你的商品成為市場的唯一賣方(專利.法務......),你現在面臨的是如何生存.

我很早之前也做過3C配件生意(主力是iPhone周邊),當時還沒那麼多仿冒品我賣的國外正品利潤真的是賣一個賺一個(有的是賣一個賺3個),自己一個人搞還可以一天淨賺10萬,後來仿冒品變多價格也是直接砍對半,在做下去也沒意思所倖把公司收起來.

你的強項是可將你的創意商品化,但商品化後就要牽涉到量與通路布建,創業之路很長.....................
以下只是過去經驗與抱...(恕刪)


跟你有類似經驗。心得是

1創意值錢,但台灣會先死在自己人手上,無限抄襲複製

2專利,我有為自己商品申請到了。
但沒用。如同廢紙。
其他廠商照抄照賣,賠錢生意沒人做,殺頭生意有人做。

專利可以唬學生或是經驗不足的人,大廠要仿很容易避開專利。


看開點,因為這是台灣
常自己人玩死自己人
要申請專利有點困難,而且申請完專利後還有一些可以規避專利的方式,只要改一點點對方又可以模仿你的產品上市, 申請專利非常的花錢這也是因為這樣子才有些人乾脆不申請專利


Ricado wrote:
雖然很辛苦,但是我的...(恕刪)

個人覺得這篇回文是近年01少有具實質建設性的一篇

推的是這段-
“另一個重點前面有人提到了,那就是搶市。惜售創意商品是最不智的,將利潤分享給所有願意幫你賣的人,快速吃下市場,這是保護原創主權的最簡單方式。你賣1000個,人家賣10000個,誰是原創?”

但部分對,部分不對....
值得有興趣的同好繼續思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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