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老闆
自己本身在某間公司上班.擔任公司的廣告設計,自然會接觸很多廠商.如招牌,印刷等等.月薪大概50k ,年薪大概700K,而我自己一直想出去自己創業.
有一位常配合的廠商知道我的想法,就跟我說如果我出來做,他會支持我,但我知道其實就是合作股東的意思.
因為他有些業務礙於同業情誼,無法承接,所以他想用我開的公司把那些業務接下來,然後由他的工廠製作,我負責業務的部分.大概類似這樣.
其實如果這樣,我投資的成本不需要太多,我不需要去購買機台與廠房的費用,只需要一些員工的月薪跟辦公室月租等雜費.
變成跟它配合,但相對的我賺的部分就是跟他一起分.至於怎麼分,還沒有開始談.
我自己清楚,其實這樣有點變成我是他的員工,然後幫忙管理他的公司.協助他的業務.但相對的風險會比較低.
自己還沒有頭緒,也不知道這樣是好或不好,所以想知道版上大大意見與想法.
謝謝.
只是這種合夥方式,雙方要有一定的共識:
1.他不方便出面,表示你必須當負責人,如果你不出資就是人頭,領薪水跑業務還要負法律責任,我想他不相信你會用心經營你也不會答應。最好初期出資一部分<50%,要求要掌管業務、人事及行政權。財務就由他指派與核准。
2.你薪資福利必須明確並與公司業積量與獲利呈正相關,盈餘分配與年終必須事先明定。
3.股權交易辦法要先有共識,當有任一方想退出時有法可遵循。
4.當日後公司都靠你營運時,最終協商吃掉他部分股份>50%拿回財務權。
5.換他當你股東,因為負責人只永遠當小股東違反人性,不可能長久。
6.日後你可以復制這個方法讓優秀員工創業,只是角色互換。
7.這是正向循環,如果雙方不適合在步驟3就會分手。
記住你要以時間換取空間,信任是合夥生意的主要連結
當雙方有理念不合無法共事時就用股權交易辦法處理,避免大家互相猜忌
合伙生意會讓你快速長大,但也會很痛苦,撐過去就是你的
送你一句話:expect the best , prepare for the wor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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