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請教各位大大
小弟最近跟朋友討論出一個idea
並且跟朋友一起研發製作
但是我想請教各位個問題
1.製作的物品可以分成3種不同型態產品的話
是不是需要分為3種專利進行申請?
2.目前已將初階產品實體化
這樣要等另外2種產品都研發完成後再申請?
還是要先將初階產品商品化,搶占商機之後
再逐步申請其他2項專利?
小弟第一次做申請專利這方面的事情
所以想先搞懂之後再來做後續行動
請各位不吝賜教
如果公開了或產品上市了,就不符合新穎性了,所以有想法就可以趕緊去申請了。
至於改良,應該是指專利迴避吧,
這是專利沒寫好或是當時沒想到,
被他人用其他的方式達到相同或更好的功能。
專利最好寫法是只寫達到你的想法最少的要素,其他的寫入實施例。
例如你發明了全世界第一張椅子,
獨立項寫椅座加上三支腳就好,
別將扶手跟椅背加進去,
扶手或椅背放入附屬項就好。
如果全部寫在獨立項,
別人拿掉扶手或椅背就能迴避了。
至於三個型態是不是能寫在一個專利裡面,
這得看是不是符合單一性,
如果能寫在一起,就盡量寫在一起,
專利申請跟維護費用很貴,
能合併最好就合併。
如前面網友說的,專利是屬地主義,
要申請前記得好好評估。
你先去搜尋看看台灣嘖嘖杯這個活生生的杯劇,專利必須在你找製造工廠代工前就先申請,哪有時間等你開始銷售才去申請~
再說,燈泡真的不是愛迪生發明的,他只是有專利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1114/810996.htm
改良專利也不是就沒價值,現在一堆科技公司手上的專利大多數都是改良習見技術得來的~
真正要講沒價值的話,應該是以專利的類型來講,新型專利沒有價值,因為它沒有實審,申請就會核准。
至於錢坑和申請國家,2樓和5樓只有這2點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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