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間小吃店,就只有五張小桌子的小吃店,預計要聘請幫手,薪資/工作內容條件如下:
洗菜、切小菜、洗碗收碗擦桌、基本清潔
時薪:150元
時段:08-13:30, 16:30-19:30
勞健保:1000元
月休:8天
全勤:500元
一個月共:29050元+500元
這樣的價碼,在台北請的到員工嗎?
*很抱歉,沒有注意到已經改變了基本時薪

*若是計時工作,也是要符合兩週休四的條例?如果員工願意來上呢?畢竟是計時工作🤔
*改週休二日
*我曾經做過月薪和時薪,各人拙見是認為時薪比較能給予努力想賺多一點的人一個機會。
*我想3萬的確不是一個很高的薪水,但以一間小吃店而言,應該是算有誠意的,比起很多小型連鎖或許多責任制的公司而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