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1,我們夫妻年收入約三百萬元。
2,目前有兩間房屋出租中,每月收總共三萬兩千元。(不在年收入中)
3,出租房屋要合法來申報收入。
是否可以設立公司行號來達到節稅的目的呢?
還是,有其他的合法節稅方式?
感謝解惑!
wangt wrote:
請教:
1,我們夫妻年收入約三百萬元。
2,目前有兩間房屋出租中,每月收總共三萬兩千元。(不在年收入中)
3,出租房屋要合法來申報收入。
是否可以設立公司行號來達到節稅的目的呢?
還是,有其他的合法節稅方式?
感謝解惑!...(恕刪)
我來估一下成立行號會有什麼稅費
107年獨資合夥不用繳營所稅
年營業額300萬,營業稅5%=150000
(營業稅的5%是買受人要支付的)
假設書審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6%,
300萬*6%=180000 (這個18萬是全年度的營利所得,要併到個人)
(書審課稅率的%數是要看行業代號,這邊是只用一般大眾稅率6%來抓,
一般批發買賣業6%,工程類7%,顧問類10%,行業別書審稅率網路上都查的到)
一年會計事務所記帳費2000*14=28000
然後,如果用開立發票的方式,
你的勞健保還能掛在原本公司嗎?
如果自行成立勞健保的話,或者是保到工會去,勞健保就變成全額自付,
全額自付的金額就要看你的投保額是多少了
最後個人綜所稅總額就是
180000的營利所得+租金收入218880合計398880
目前就只想到以上這些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專挑軟柿子吃比較有男子氣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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