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從事美髮業,在店裡負責教育助理~因為店裡編制上的問題無法讓店裡資深的助理升任設計師,而有想再2個月後帶助理出去創業的想法,今天考慮到要讓店家有時間應對處理人力問題而提前告知經營者,結果經營者第一時間聽到時,回答如果助理同意的話他沒問題,他也認同店裡無法給這些助理舞台,又無法拓展店面。沒想到過了約三小時後跑來跟我說他要準備補新的員工進來,說怕會有管理上的問題,要我今天就做到今天,請問各位這樣是不是應該勞保局投訴要求遣散費!有甚麼要注意的地方嗎?請各位不吝指教!
brock7410 wrote:小弟是從事美髮業,...(恕刪) 你一定涉世未深 好傻好天真.........很多事 能做不能說...........你應該要想個漂亮的藉口 如家裡有事要忙等等才不會傷了彼此
brock7410 wrote:小弟是從事美髮業,...(恕刪) 不曉得你原本期望得到怎樣的回應?難道你覺得老闆應該說:"太讚了!好好加油,人儘管挖去,再多給你3個月薪水當創業金,熟客也帶一些走免得初期沒生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