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在網路上購買 泳裝 可否退換貨?
(在七日內沒有剪標, 下水, 商品完整的情況下)
A: 1. 可以
2.不可以
*事件經過;
我是個第一次購買 比基尼 的消費者, 在IG上看到一個賣家專賣泳裝(亦有蝦皮賣場), 於是加入賣家的Line, 做線上商品諮詢, 從量尺寸到選購尺寸都聽從賣家的指示與建議, 最後完成下單與轉帳
直到收到商品, 在第一時間試穿後, 才發現問題, 並立即反應, 還回傳實穿照片, 卻得到賣家表示, 在一開始的說明中有” 貼身衣物不得退換” 的告知
但這” 貼身衣物不得退換” 的告知, 跟我以往的消費經驗值有很大的落差!! 我曾在奇摩購物中心買過內衣, 也跟網路賣家買過內衣, 這些網購平台都有退換貨的服務, 只要商品沒有剪標, 下水, 在七日內都可以退換貨, 甚至無需自行負擔任何費用!! 唯獨這家是我第一次遇到不讓消費者退換貨的賣家, 甚至強烈表示” 貼身衣物不得退換” 是法規
於是我上網搜尋資料, 才發現以往有更多業者與賣家, 將” 個人衛生用品” 自行擴大範圍!! (ex: 泳衣, 運動內衣, 保溫瓶, 刮鬍刀, 床單, 枕頭套...等), 壓縮消費者退換貨的權益!!
泳裝賣家表示, 在一開始就有說明” 不得退換” , 所以下訂即是認同買賣規則, 但多數消費者不太會仔細詳看買賣細節, 再加上以往在網路上購物的消費經驗值, 根本不會分辯賣家如何定位 ”個人衛生用品”
賣家回覆, ” 很多人是不願意去穿別人貼到身體的貼身衣物 不是大家都可以接受試穿的 “
我反問賣家, “ 我很想請問您都沒有在百貨公司試穿過嗎?”
為什麼實體店面(ex:百貨專櫃)的內衣或泳裝都可以經過消費者試穿後, 才決定是否願意購買, 而部份網路賣家卻以衛生疑慮來否決消費者可以退換貨?
鞋子有版型, 褲子有版型, 衣服, 外套甚至帽子都有版型, 難道內衣或泳衣的某一個版型都適穿任何人? 而且我只是要換尺寸, 自付運費或只換一次我都ok!! 但消費者的問題與困難完全都否決, 是好的嗎?
賣家說,
"有機會再購買的話再請幫我們確認看看上下胸圍了”
試問有哪一個消費者在吃了這樣的悶虧之後, 還會回購的??
雖然最後, 賣家表示願意” 特例” 讓我換貨, 但消費者真正遇到的問題, 難到都要被當成是特例?
(而我最後也沒有退換貨, 因為誰會穿著一件自認是奧客的商品在身上??)
可能會有些人說, 賣家事前有說明”不得退換”, 所以下訂即代表同意, 自己沒看清楚是消費者自己的問題,
但當九成以上的賣家都可以退換貨類似商品的時候, 是不是也成為一種普遍被消費者認定的買賣過程?
依法”個人衛生用品” 可不予退換貨, 那電動牙刷算不算個人衛生用品? 梳子, 襪子是不是也都可以算是個人衛生用品? 不得退換貨?
*站在一個消費者的立場;
我今天第一次購買這樣商品, 在不知道怎麼選擇尺寸的情況下, 當然是諮詢賣家的建議來選購, 收到商品後也在第一時間向賣家反應真實情況與實際上遇到的問題, 卻得到賣家暗指”奧客” 與” 依法可不予退換貨” , “ 畢竟我們也只是交易不是誰欠誰” 的回覆!! (我覺得好莫名奇妙)
賣家回覆,
” 私訊討論上下胸圍也是因為怕買家依照規定尺寸推薦容易選錯尺寸 現在卻被當作一個是我們推薦的關係覺得不能退換貨不合理”
” 我們會給您換貨 只是希望您知道自己的不合理 也不要誤會了我們堅持要私訊核對上下胸圍的貼心服務”
消費者向妳們購買產品當然是請教妳們尺寸怎麼選購, 難不成要我去請教黛安芬或華歌爾嗎!?
結果商品適不適合每個人的落差值要消費者自行負責?(我只是要換尺寸也不行?) 這算是一種貼心服務還是一種變向卸責?
賣家回覆, ” 如果還得把退換貨的成本加進去給大家退貨那一套比基尼得賣三千了 ”
關於商品的訂價, 本來不就應是賣家含括買賣前的諮詢與售後服務的範圍, 怎麼會要求消費者全盤吸收?
今天我是一個可以負擔這項商品交易風險的消費者, 但如果我今天是一個學生, 是一個時薪133的打工族, 我要存多久的零用錢? 打幾個小時的工? 才能負擔這樣的交易風險
有多少賣家是不是只要說這是”個人衛生用品”, 這是”法規”, 依法可不予做商品退換即可? 又有多少消費者遇到真正的問題, 卻只能吃下悶虧認賠了事?
在爭執的過程中, 我們買賣雙方都在網路上搜尋相關資料, 但雙方各執一詞, 也對某些見解不同; 所以最後多說無益, 沒有結論
以上 ~不愉快的消費經驗跟大家分享~

*相關資料
依消保法第19條規定,僅郵購或訪問買賣消費者得主張七日無條件解除契約。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5E98B30FD9813E30&s=C7EB9644405B016F
企業經營者網站可否規定「不提供7日無條件退貨」?
http://www.cp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556A2ECF97171BAB&sms=29EA4B95E85C4EA0&s=612A2CFC23EA5DCF
通訊交易「不合理」例外規定 應儘速修正
http://www.consumers.org.tw/contents/events_ct?id=319
「已拆封個人衛生用品」的定義及範圍處於灰色地帶
例如:消費者網購「真空保溫瓶」,因不滿意商品,於7天猶豫期內向業者要求退貨,業者卻認為「真空保溫瓶」屬於個人用品,有衛生疑慮,拒絕受理。也有消費者網購攝影鏡頭,發現有瑕疵欲退,但賣家稱「已拆封」不能退。另外,部分業者認為,床單、枕頭套、耳環、泳衣、運動貼身服裝、小腿按摩器是個人衛生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