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那請問你現在想要得到的是什麼?第一,你已經將你的手機送給聯強修理了,你現在拿這篇退貨爭議新聞稿出來根本沒有任何意義。難道到時候修回來你要再請對方換一隻新的給你嗎?還是免去修理費?但是換新跟免修理費拿到的手機還是不同的東西啊,而且換新回來也不能保證絕對不會再發生問題。第二,你不會想走法律途徑的,打官司曠日廢時,又花錢,再來台灣不是判例制,你確定你的官司一定能贏嗎?再來你打官司花費大概就超過修理費了,得不償失。第三,你這種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就罵 Nokia 是 ODM,請問在這個版有誰看到你的回文會願意提供方法意見給你?我自己不是Nokia 粉,但我看到自己買的東西被罵成這樣都有點生氣了,發問不是這種態度的,你被5樓罵工讀生也是理所當然。要告就告,要認賠就殺出如果你是單純心得文或抱怨文那就另當別論
購買的店家真是不負責任,新買沒多久,直接跟他換就好了,為什麼還要消費者自己跑維修代理商?叫店家把新機拿出來,只需要跟他換手機就行了,其餘配件紙盒還他不就行了~~一般店家不是都有七天內有問題直接換新~除非買超過七天了~~
其實我的狀況也是手機重開機 , 當然自己測試後發現異常,盒裝配件完整後進行換新,七日內保存完整盒裝配件是必備的條件..(說白了就是避免被商家找刁難)今日不管是什麼產品,沒有完整盒裝,因該都很難換新,藉由這次經驗其實也不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有經驗下次就不會再發生如果再....
在你的心中也許只是覺得花錢買個盒子就可以解決了,但事實上卻沒你想的那麼簡單,每個盒子一定有對應於手機的專用序號標籤,而序號標籤的產生已經和整個生產系統流程有相關了,你覺得你可以為了那張標籤付出多少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