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分享一下我的特斯拉充電樁申請故事,分成上下兩集,文長還請各位見諒,如有不對的地方可以砲我,小弟自當改進,希望這篇故事的分享可以給各位申請充電樁時候的參考。
另外文章可以分享到網路上,但須註明出處來源為 Mobile01 這裡,並且附上連結網址,記者可以完整報導此文,但須經過本人同意,謝謝。
上集在這裡:我的充電樁故事上集(B3-13)
本文:
為什麼上集故事叫B3-13,下集叫B3-14,因為上集是從我家地下室一樓的住戶電錶,拉到地下室三樓"B3-13"停車位,行經公共區域需要管委會同意,而我同時還有另外一個車位在隔壁編號B3-14,這集就是在講B3-14的故事。
就在今年(2020)的十月中,台灣特斯拉終於宣布全台的超級充電站要在一週後開始收費,所以社區中的某位特斯拉車主也需要開始著想如何在住家充電,如果像我送圖給管委會審查,光我鬧出的事情就夠他煩惱了,再加上費用也不便宜,他只是暫時租房在這個社區,所以我跟他說可以停在我B3-14號的車位,然後吃我同一個充電線路即可,這樣就只要最短充電樁安裝,大約七千元就可以完工,而且特斯拉相同的充電樁支援互相通訊,也就是說我的源頭線路是32安培,不需更動原始負載設計,兩個充電樁會降低成各16安培替兩台車充電,這樣就可以達到共享一個源頭充電而不會跳電,但副作用是充電時間會變長一倍,大約從六到八小時充飽,增加到十二到十六小時充飽,不過我又不是天天把車的電池開到光,所以也不至於需要每天都充這麼久。
但問題是,這B3-14的充電樁到底要不要去管委會申請,我在想B3-13都鬧成這樣了,應該是會被找一個理由不會過了,但無論如何我還是要送一個公文去給物業管理跟管委會說明,並且提供施工內容圖紙與”中華民國合格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與繳交保證金三萬元等。
同時我也詢問律師(有合格執照的律師)相關法律問題,律師問了我們社區的停車位是否有所有權狀(我們社區是有的),然後律師說了地下室停車位的種類與一堆法條我根本聽不懂,之後他給了一個比較生活化的說法,就是現在舊社區之所以鬧出這麼多爭議就在於線路需要通過公共區域,而新的建案(去年7月之後送圖的案子,所以目前應該都還沒有蓋好)在車位上就必須預留從電錶到車位的插電孔座。
也就是說新的建案完成後,應該就不會再有社區不准安裝充電樁的爭議了,因為施工都只在私人車位上,不再行經公共區域,管委會或者區權大會就不用再審核了,如果還要送區大審議,那麼全台灣的充電樁問題不就又是無解了,唯該安裝屬於特殊工程,非一般住戶內裝潢,除需要同裝潢類似提供設計圖與保證金外,必須再提供相關充電合格文件等。而我剛好在旁邊的B3-13就有一個電源孔座,就跟新的建案非常類似,不會行經公共區域,原則上就不會有太大的爭議。
我說這沒問題,我找的都是合格的廠商,有保險又有經驗來施工,不會DIY亂搞,雖然我也是學這個的,我也很專業XD,但為了安全與法規著想,我還是讓有證照的專業人士來安裝好了。但律師也提醒,即使是相同的法律條文在不同的情況也會有不相同的結果,如果不幸上了法院,一切還是要依據法院判決為準。
結果施工前果不其然的接到物業管理主任打電話告知,這個施工問題要送區權大會同意。對照B3-13充電樁我很感謝管委會能夠同意(雖然事後爆出這些爭議),但是對比B3-14充電樁管委會都無權否決卻要把案子送區大,這也未免太不符合比例原則了吧,這不是因人設事,什麼才是因人設事。
所以這個月底的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就有了下面這兩個議題,當然議案五是我提的,議案六是管委會提的。

後續的發展就等開完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後,就可以知道結果了,我也不知道會發展成什麼樣子。附上01傳統


最後感謝大家耐心的把上下集給看完,其實我心中滿感愾的,我家小朋友最近讀到了一句成語:『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兩千年前的古人就知道的道理,我家小朋友十歲也知道的成語,我們這些懂事的大人確還是不懂?
難怪台北市長語重心長的說要政治人物"尊重專業"就是這個道理。絕對不是一句:『我學這個的,我很專業』,就表示你很專業。
上集在這裡:我的充電樁故事上集(B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