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停。都剩最後一個位置了。但台灣車位紛爭都不是剩一個位置才發生的。很多人覺得「先到先停」、不需配合廣播移車給有需要的電車。那我想問:設立「優先」車位到底有何意義?對這些民眾,一定要有相關罰則才會配合嗎?就像殘障、母嬰親善車位⋯⋯車位會設立「優先」都有它政策想要表達的目標。(我汽柴電都有,家裡有裝充電樁,沒買任何轉接頭,幾乎沒蹭過電)
Oris0609 wrote:如果有一天你(油車)...(恕刪) 優先應該不是這樣用的,優先應該是兩台車同時看到,電車為優先,你都先停好了,剛好有其他車位空出來就互相一下,又不是專用,沒有沒必要讓,請他下次請早。
wind6424 wrote:優先應該不是這樣用的...(恕刪) 優先權的定義當然是跟著要充電的車的,就跟其他優先 的定義是一樣的,沒人用的時候沒人跟你排優先權,但是你車子停進去以後不代表你的優先權有提前,有其他更優先的來,就得讓給其他優先的車種。優先權是屬於要充電的車,你燃油車要充電當然也可以不讓,沒在充電的電車 也是一樣會喪失優先權。就跟 priority seat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