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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否該解決大樓停車位不給裝充電樁的問題?

民主國家就用民主方法啊,別一天到晚想吃政府的免費午餐,再過幾年等電動車便宜下來人人都買的時候,自然有足夠的住戶數來給管委會壓力

我們這邊是車主們抱著錢想自費安裝充電樁都被物管打槍,所有投書都只是消極回應會好好研究之類的,結論還是要靠組團在年會裡提出來
alphaelf wrote:
充電樁是由住戶自己的電錶拉出來,跳不跳電,裝設的錢都是該用戶自己的事情,跟其他人無關⋯⋯


怎會無關~ 你的充電要不要走線 充電車位就在電表旁?
大部分不是要不要走到別人車格上?
為啥別人要讓你的方便影響私人車格上的權益?
走公共區域~ 大家都拉一條這樣公共區域規劃線盒走的下?
只針對現有的先拉~ 那以後的買電車車主沒空間拉來鬧怎麼辦?

凡是不是那麼簡單~ 大家都出社會了~ 這麼好推行 早就普及了
用政府力量強制??
我在左岸的房子住處 政府都沒這樣幹~ 強制?? 別開玩笑了~
穆斯卡 wrote:
怎會無關~ 你的充電(恕刪)

我只覺得,你是不是該回去看清楚我寫的是什麼,我寫的是用戶自己的電錶拉出來的電,會跳電是該用戶跳電,拉線拉到自己車位的錢也是該用戶自己要出,你把私人的問題丟給管委會做什麼?管委會需要的是你怎麼拉線,允不允許拉線,又不是其他住戶出錢。預算問題丟給管委會,管委會就會幫你出嗎?
yasuo wrote:
住宅大樓、公司大樓常...(恕刪)

政府從來都不是想解決問題的,而是只想的不要發生問題,今天政府通過了將來有問題怪誰當然是政府了,不要傻傻的
看到大家吵的7PUPU的

身為主委的我決定教導一的簡單的方法,不過只有獨立產權的車位適用喔(可以單獨買賣那種)

管他同不同意直接裝下去就對

裝下去就有物權了,不能直接拆,打侵占官司又曠日廢時

一皮天下無難事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
看到大家吵的7PUPU的

身為主委的我決定教導一的簡單的方法,不過只有獨立產權的車位適用喔(可以單獨買賣那種)

管他同不同意直接裝下去就對


不見得喔
電線電纜侵犯其他住戶地面.及公用天花板空間
未經過住戶及管委會.甚至區大住戶同意
還是得強制拆除

除非你的電表跟台電的電源都在你自己的車位上

PS.
曾經看過大樓停車場的獨立產權車位.
這種車位還可以加裝鐵捲門..
應該是這種才可以吧

不過建商為了要多蓋房子.會興建獎勵車位.
所以
有很多車位幾乎都是只有產權.專用權.只會標出所占坪數的占比(車位10坪/公用車位1000坪)
這種車位一樣是可以單獨買賣的..

獨立產權的..會直接標出所屬產權地域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Yaude Huang wrote:
怎麼我常看見汽車起火(恕刪)


這論點本身有矛盾
相反的狗肉的換電站都擺在那邊那麼多年
據點又多到數不清了

也就這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02/1270970.htm起電池爆炸

請問甚麼時候看到24小時都在充電的狗肉換電站自燃過了?

相反的正因為這些眾多的換電站在那邊實務的擺了這麼多年
反而證明電池好好的管理其實很安全不是嗎?
不長眼 wrote:
不見得喔
電線電纜侵犯其他住戶地面.及公用天花板空間
未經過住戶及管委會.甚至區大住戶同意
還是得強制拆除

除非你的電表跟台電的電源都在你自己的車位上


講到重點了,你所謂的得強制拆除
在實務上根本超難做到
拖拖拉拉東告西告東吵西吵弄到最後也是無疾而終
學說&理論往往在實務上顯得不堪一擊

我們地下室也明文禁止擺放雜物,但總幹事說如果把那些雜物直接強制丟棄,一樣有可能侵犯物權被告
馬上就龜起來不敢處理了
頂多三不五時檢舉一下
但充電設備也沒有違反消防法,檢舉也沒用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
我們地下室也明文禁止擺放雜物,但總幹事說如果把那些雜物直接強制丟棄,一樣有可以侵犯物權被告



狀況不一樣

電線電纜經由他人專用空間.社區公設空間
那是屬於侵占竊占...公訴罪.只要去提訴都能成案.

擺放雜物是法規.非公訴罪.違反法規頂多就是罰款.但是未改善..可以連續罰
丟棄他人物品...一樣屬於竊盜.侵占..公訴罪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minhua0317 wrote:
先說觀感
開版大態度其實不太好
依這種態度在大樓住戶間行事很難讓自己想要的議題通過


抱歉造成觀感不佳
我的原意確實是希望政府用鐵腕的方式強制住宅大樓車位安裝充電樁
訂定2040年停止銷售電動車的是中央政府
要推廣電動車並不能只是提供各種獎勵政策、補貼、減免
也應該用政府的力量幫助剷除這個最大的困難
畢竟2040年停售汽油車就是政府訂的


另外,個人覺得電動車以後是趨勢
對於既有大樓最安全的作法是:
統一由台電拉專用管線進地下室,地下室另設機房
然後由此機房再拉電到每個車位,每個車位有專用電錶
這種工法讓地下室供電管路完全獨立
就沒有跟既有管線干涉、電容量不夠等問題
就是以後大家多一張電費單要繳而已


這種施工法應該是最安全、最沒爭議的
但花費應該也不少
等到電動車普及到一定程度或許就會被採用


這就是有點像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電動車要普及前提一定要能自由在住宅加裝充電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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