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pli wrote:.電動車 "優先" ...(恕刪) "優先"這用詞很有模糊解釋空間,訂法規時用詞要精準,可或禁止都要講清楚,不然大法官會很忙!台北市洲美快速道路往市區到平面車道時,就出現機車優先道,請問汽車可否行駛在上面?答案是:不可以!既然不可以就請寫上禁行大小客車或機車專用,就像標上禁行機車一樣不是很好嗎?
上面有人其實提到重點,我相信許多人都是繞了一圈發現實在沒一般停車位了,才會去停這種標示為優先電動車的格子,但怕的也就是停好、人離開之後,旁邊停在一般格子的車駛離了…然後電動車車主在公審時,就多了一句『隔壁明明還有空位,這油車車主竟然還佔用電動車的優先格,真是有夠垃圾的行為』。許多人不見得第一時間想得到上面的狀況,就紛紛讚揚該車主的言詞,並且去譴責油車的車主…
現在的攝影機,車牌判別能力已經很好了在這些特殊車位,架設攝影機、感測器用軟體,控制 停車場 空車位數量計算,就不會被佔用充電車位。現有的軟體、硬體,都能做的很好,只是不做為罷了必竟,電動車的數量太少(曝光度高,不代表市佔率高)截至 2022 年 6 月為止全台共累計有 26,928 輛電動車掛牌全台800萬輛汽車,電動車只有3萬輛,佔比太少。只有 千分之4電動車既不是劣勢族群,也不是貧困人口,相對還是比較富裕的人口用差別費率,控制充電車位停車意願,才是王道進場停車,一般車位一小時30,有充電椿的車位車一小時60,問題就解決了。
星幻 wrote:上面有人其實提到重點...(恕刪) 停車場內有殘障車位、婦幼車位再加上電車優先車位,但是停車場無法辨識是普通油車,依然放行,但是其實一般停車格已停滿,我也曾經遇過只剩婦幼停車格,管理員竟然說可以停,但是我不敢停,只好繼續等.....
cm4430 wrote:所謂“優先”是指:當一輛電動車一輛油車同時抵達現場時,電動車可優先停。 不是這樣的!停車場一次放一部車進入,不可能有同時到達的。優先是指油車應該先找一般車位,沒一般車位才去停電車優先的車位。
黑豆爸爸 wrote:我也曾經遇過只剩婦幼停車格,管理員竟然說可以停,但是我不敢停,只好繼續等..... 有次去汐止某公家單位開會,旁邊有個公有立體停車場就開進去停,好不容易找個車位停好就去開會,回來開車時被管理員罵正常車位不能停,都是月租專屬車位(全部沒標示),要停車只能找殘障車位停...
台灣這個國家有個很特別的狀況很多法規或是法律都很愛描述那種有爭議的敘述容易起爭執的東西就是要靠法律法規來界定但是偏偏這些文字都沒有寫死.....寫優先就是代表主要讓電車停,但是沒電車時其他車輛也可以停以達到停車位的最佳利用,可以兩邊都照顧到但是出現爭議就是無法判定電車要要停有充電樁的車位時看見被油車或油電車停走了就要怪油車車主為何要停油車車主又要說本來就是優先車位又沒說不能停為何不直接就是把文字寫死,1. 寫專用"電車專用"車位,除了電動車以外就是不能停2. 或是電車車位寫上"所以有車種"車位,就是誰來誰先停,不管車種
應該說台灣充電樁普及率非常差造成,上個月去一趟大陸, 坐船走蛇口, 蛇口口岸停車場每一格都有充電樁, 不用分專用或優先, 油車也都可以停台灣好像沒看過這樣的, 都只有少少幾格, 然後還有特定族群在圍事, 感覺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