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ge06 worte:
管委會打槍機率應該高...(恕刪)
我覺得也不能怪管委會,人總要為自己想。
今天主任委員給大家一個方便,同意車主安裝充電器,
過幾天被發現了,只要有個神經病不爽去告管委會,
跑法院的是主委,可不是車主。
主委又不是領錢做事的,為什麼要擔這風險?
通常是要開區權會,大家都同意之後就算有人要告管委會,
至少管委會可以說是多數住戶同意的。
不是別人不給方便就該死,也是要站在別人的立場想一想。
主要問題是政府不插手,只要政令開放,相信沒有管委會想阻擾社區發展。
話說回來我社區上次管委會也是決議區權會決定,不過還沒開區權會鄰居就已經裝好了。
這種事情其實住戶要裝管委會其實也無權插手,只是之後有住戶要提告就讓車主自己去談了。
整體來說,管委會其實是站在一個協調住戶的角色,並沒有限制車主安裝任何東西。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