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e2inc wrote:
我們有客戶想要購買M7車,詢問您車輛是否能收購。經由有人提供資訊,您的車有發生嚴重事故。故未向您購買M7車,而轉向直接與納智傑原廠購買M7電動車,交付給買家。
未向您購買車輛,您卻用這種方式來攻擊我方...(恕刪)
劉兄,那是2018年的事情,而且是便宜到爆,我丟給助理用來載攝影器材、空拍機及太陽燈的貨車,請不要瞎扯離題及歪樓。我完全沒攻擊你,我所說的全部是事實,也是你自己在01發的文、你的廣告文宣及公開資訊,你應該先為自己辯護這裡的質疑尤其是188樓。
納智捷電動車是我的另一個對你的爆掛,不在這裡佔版面。(你洩題了,我也無法開新版了!)
你的誠實度真的是到哪都被質疑,何時你才會懂,說謊不好啊。做生意要先有產品,很少車行像你一樣敢做買空賣空的無本生意,你我非同業,而且我是在8891二手車網,賣我自己的二手電動車,你憑什麼賣我的車??就因為我的是電動車,就必須跟你拜碼頭跟你合作讓你加價賣給你客戶??
重點是,那破車訂價72萬,63萬成交賣掉,買主是一個桃園的朋友當貨車使用,你沒跟我買,我怎麼可能在乎?
但造謠他人的車輛為嚴重事故車,不是正規殺價的方法,何況你指控股票上市公司,對你透露他人車輛之信息,這種違反個資法的行為,可能對裕隆集團投資者產生的傷害,不是你能賠償的起的。
當初我帶著記者及攝影師,跟納智捷公關經理在新店總廠,等了你兩個下午,你也不敢去說明啊,其實那時也只要你承認你說錯話,口頭跟納智捷公關說聲抱歉而已,因為你的一個謊言,納智捷公關及維修部經理也被搞的莫名其妙。下圖對話紅框是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