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您有提及:關於B2的線槽安裝與洗洞都是由經過管委會同意後,住戶才請廠商安裝,之後應該會變成共用的線槽這是指:1. 這個線槽,銑洞有機會讓下一個準車主一同利用(搭便車)之意?還是2.未來的安裝戶數多了(範本中的A變B之情境),照範本的6-3-1"願拋棄原設置設施的使用權,並願配合修改或拆除配合新方案,及共同負擔新方案工程施做費用"之意?如果是前者請問你們如何規劃前期支出(安裝戶全出或管委會部份代墊)及後期攤提?
我們社區最近也把充電樁公共線槽架設好了,線槽是沿著車道中央設置,將來設置充電樁的住戶可以沿著線槽拉線,再從線槽拉EMT分枝管到自己的車位就OK了。但是管理辦法裡面有規定,用戶需要申請『台電審查電力工程設計資料通過證明』,按照您的經驗,這是否是必須的作法?或只是流於形式而已呢?費用好像是要一萬多元?
fmshih wrote:我們社區最近也把充電樁公共線槽架設好了,線槽是沿著車道中央設置 請問有沒有大概的成本可供參考?費用支付是由公共基金嗎?依目前的普及率, 應該大部份的線槽還是空著的對吧?想請教如何過區權會這一關?
kawli wrote: >>請問有沒有大概的成本可供參考?我們社區地下三層B1~B3共80幾個車位,線槽的報價從50幾萬到100多萬都有原則上若是廠商直接施工的會便宜很多,若是轉包的,或是轉包再轉包的,會很貴>>費用支付是由公共基金嗎?費用由全體住戶均攤,一次繳清>>依目前的普及率, 應該大部份的線槽還是空著的對吧?目前只有一戶在申請使用中,但是線槽裝好後,許多住戶都躍躍欲試,應該會越來越多人買電動車。>>想請教如何過區權會這一關?我也沒想到區權會一表決,竟然高票通過!一來大部分人認為這是未來趨勢,必須儘早規劃,二來許多目前沒有規劃要買電動車的,認同這會提昇社區整體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