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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不得拒絕裝設充電樁 電動車霸王條款一讀通過

rice7361 wrote:
電力負載不夠也不能拒(恕刪)


線路從自家電錶接出來也只有自己家跳電,跟大樓沒關係
hwo wrote:
線路從自家電錶接出來(恕刪)


錯誤的觀念不要再以訛傳訛了,請參照: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741&t=6275550&p=6
taigenpa wrote:
錯誤的觀念不要再以訛(恕刪)


OK,就這樣吧
rice7361 wrote:
電力負載不夠也不能拒(恕刪)


充電樁的電源來自各住戶自己的電表後端,電表前有一個各住戶的無熔絲開關.如果是過載也只有住戶自己的開關會跳脫.社區電力負載的設計本來就應該能夠承擔所有住戶低於最大負載以下的用電量,如果電力負載不足.那就是原始設計缺失,不應該由電動車車主負責啊!
rice7361 wrote:
電力負載不夠也不能拒絕?
我比較好奇到時跳電跳不完或線路出問題要算誰的?


電力負載是問題但也不是問題啊

你電力容量不夠,就拉個16A慢慢充就好啊

如果連16A都有問題,那這房子應該需要被都更了吧
電力負載當然是問題,原始設計的容量是多大,瞬間用電量超過就是超過。不過,這種提案沒有解決問題也不會解決問題,畢竟牽線經過的地方都是公同共有的範圍,社區不阻止設置,但要求不能破壞公同共有的物品就是了。
btopia wrote:
電力負載是問題但也不(恕刪)

管委會統一規定16A 220V充電, 如果這種用電還不行, 就公開一下竟然有這種小電流的社區
hwo wrote:
線路從自家電錶接出來也只有自己家跳電,跟大樓沒關係


大樓的電力系統是統一的

你當初規劃配電室是多大

台電進來就是多大的容量

不是你想用多少就有多少的

真個整體的設計負荷不了

不是只有跳誰家電錶的問題而已
taigenpa wrote:
錯誤的觀念不要再以訛(恕刪)



不過這也不能是阻擋的理由沒錯
不能阻止住戶在家裡使用電器設備吧
幫車充電 跟 在家看電視、用微波爐、電熱水器
對住戶來說 該視為一樣的行為的
如超過負載 怎麼可以說是因為幫車子充電造成的呢~

整體負載太低
只能花錢請台電更新囉
總有一天要走上這條路的
順便附加出事情這立委跟車主付連帶責任,跳一次電看賠多少,大樓住戶談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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