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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否該解決大樓停車位不給裝充電樁的問題?

看起來 如果要蓋房子 就需要規劃讓每個停車位都有 充電功能

讓汽車充電 變成公共服務,哪位子充多少電都清楚 ..



與其各裝各的

不如納入社區服務範圍 當然還是使用者付費的前提
kavana615 wrote:
這明明就是個很棒的議...(恕刪)</blockquote
台灣算是非常落後了,柴油車的限制比起歐洲又落後了五到10年,所以先等到國外電動車賣超過五成以後,法規真的確定了台灣都還有時間可能是三40年後的事情,跟我們這種中年大叔已經沒關
csw0704 wrote:
自殺沒有犯法啦幫助別(恕刪)

沒戴安全帽就叫自殺
從這邊也可以看出一堆為反對而反對的人的嘴臉了



upplollipop wrote:
風水長相都拿出來嫌

這是一定會發生的啦
建議先私下找一些對先進科技比較能接受的委員及住戶討論
行成一股小範圍圈後
慢慢影響周遭可有可無的住戶
這樣再來推會比較有機會
alphaelf wrote:
所以建議申請者要提兩個方案,一個方案是申請安裝的,一個是如不能安裝要求將不得安裝寫入社區規章中,並明定幾年內不得再議。


我覺得這樣提案也是可行的,不然遇到「因為我沒有所以不給你裝」這種非理性住戶時就無法制衡,這有點像年度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重大議題的做法,需要區權人合議的重大議題一旦不通過,下次再提案至少要再等一年。

但前提是要主委同意提案方式吧,這個提案方式其實容易被其他區權人攻擊「有威脅的感覺」,且一旦失敗也確定了自己也得再一起等。

我覺得可以用迂迴一點的方式,例如宣稱已經自費請廠商做好整體施工評估、施工方式規劃、電力公司檢測,強調已花半年時間評估、檢測確保不影響原本電力供給,所有檢測評估費用都已經自費,只剩下管委會同意而已,並把一本執行書放在大家面前,現在同意的話廠商下週就能來施工,你們的車位都有潛力增值20萬以上。如果現在不同意,等以後想裝的時候,全部費用請你們自己負責,再慢慢等待檢測、評估,並強調目前申請件數愈來愈多,再拖下去你們下次要叫廠商可能要等上兩三個月,這種方法異曲同工,都是對無理反對的住戶施加心理壓力,也對希望資產增值的人有更強的吸引力。









好多非車主的在吃米粉喊燒。

先告訴我,版上哪一位在辦公室,在住家不吹冷氣的?
電動車充電也不用32A/48A/72A這麼大的功率,都是慢充,電流加大只是爽度而已,時間依然要很久。

簡單一點來說,每個人的住家都不只一台冷氣,台灣最通用的插座規格叫NEMA 6-20R,可以允許最大220v/20A的電器使用。追加安全係數,我們拿220v/16A來充電就好,扣掉充電功因0.9,一個小時大概可以增加3168wh到車子的電池裡頭。
假設六點下班,七點到家,隔天依樣七點出門,故可充電約12小時,約可充入38016wh,我們就算38度電好了。

38度電 = M3SR 76%電量,約可行駛300km
38度電 = M3LR 50%電量,約可行駛270km
38度電 = MS/MX 40%電量,約可行駛190-250km

有多少人每天通勤的里程來回大於190km的?
不要被誤導了,電工法規裏頭,只要足2.0mm線徑,就可以跑20A。
NEMA 14-50R只是假議題,只要6-20R就夠了,32A/48A/72A分別需要最少8/14/22mm的電纜。不要自己嚇自己了。
也不要懷疑,白扁線2.0mm就夠,但是要考慮線路長度的壓降問題,所以抓安全係數只使用16A來充。即便表後到車位的距離很遠,擔心壓降問題,以目前標準Panasonic的插座來說,最大都可以插入5.5mm電纜的線徑,開不開心。

NEMA 14-50R太顯眼,8/14/22/30mm線徑太刺目、好大根,會傷害油車的心。那我裝6-20R可以嗎?誰家沒有6-20R的插座?
夾森 wrote:
好多非車主的在吃米粉(恕刪)


還是太多不了解跟不想了解的人
各種理由都會說出來的
最多人說的就是電動車的電池燒起來很危險(而且說得好像很容易燒起來 很常看到新聞)
我們社區在開會時連
充電設備有電磁波啦
電線在那邊小孩過去會勾到很危險都有人說

還好最後大部分的委員都同意是未來趨勢
應儘早開放住戶安裝
100輛電車同時用220V/32A充電,總功率704kVA,嚇死人啦~~~台電要爆炸啦,大樓要失火啦~~~

我們就以常見大樓配電一次側三相22KV來看,20A左右而已呀,只要變壓器容量足夠,二次側都有按照電工法規施工,100輛電車充電很可怕嗎?

太魯閣號表定3040kW約4000hp,台鐵炸了嗎?騙騙不懂的人而已啦。

反電車的還有一個誤區,電夠用嗎?放100顆心吧,不會需要用愛發電的,就算全台800萬輛自小客車全部都換成電車,台電的發電容量依然足敷使用,但輸配電網需要適時的更新、更換。

下午眼拙,多算了一個零,已更正。
夾森 wrote:
好多非車主的在吃米粉(恕刪)


我覺得,不管你講的有沒有道理,正不正確,我只看到通篇戲謔、訕笑的態度。
你只會造成適得其反,如果不能好好討論的話還是不要發言吧,別忘了這是公開的討論區,一堆管委會委員都看得到,你這樣挑釁只會連累到還沒安裝的車主。
yasuo wrote:
我覺得這樣提案也是可行的,不然遇到「因為我沒有所以不給你裝」這種非理性


我只是寫的白話一點,政治上的用語會是,不通過的理由未消失之前不得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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