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自己買的車位為何不能裝充電樁?
要分兩個方面講
A1:大樓自己買的車位是不是自己專有專用,這點不一定唷(別急、別氣)。要看你買的車位是否有獨立權狀,意思是除了土地、房屋、還有一張車位權狀,這才是真真實實的自己擁有所有權。
車位編號、如果是寫在土地或房屋(原諒我懶得翻)權狀上面,那很抱歉,你只是在公共設施上約定專用而已。所以管理權還是那在公設範圍在管委會中,連上面堆雜物都不可以自主。
A2: 假設車位有獨立產權,你要在格子內做任何事當然有完全自主權,但是電樁需要有電纜線、電表等周邊設施,這些都是在公共設施裡面,管委會有沒有真正的權力可以變更(就是同意),還有待商榷。畢竟要變更原先停車場的改建設施,如果沒有嚴謹的程序會議,甚至規約中沒有授權,那管委會還真的不太能做這種增設、變動。而且這個變動或變更如果不是全體區權人能共同享用,那真的很難同意。
建議最妥當的作法應該是
住戶事前要先跟管委會充分商議討論計畫,譬如
- 先請廠商會勘是否有辦法拉線,施工可能性、路線、是否會影響其他住戶動線
- 公共區域是否有空間能加裝設備(ex: 電表等)
- 原先社區電力附載是否有空間(除非能直接接到住戶電表)
其實不要以為管委會權力有多大,想要就可以要。哪天遇到區權人法律挑戰那就會很麻煩,且大樓地下室都是屬於全部區權人的權力(車位沒有獨立權狀),真的不是管委會想怎樣就能怎樣。
以上微薄當兩屆管委會經驗
PS. 我購買的大樓預售屋,已經自費選購拉電纜線到車位旁。
howard812 wrote:
Model 3...(恕刪)
只要社區有充電樁需求的人<過半>,就可以透過區分權人會議投票,投票通過後就會經由管委會轉給社區經理或廠商開始施工,管委會是擋不了的
但前提是要有超過社區一半以上的人同意,
基本上金額超過50萬(我的社區標準,可能不同社區標準不同)以上的費用,都不是管委會說了算,要經過社區投票過半,還會設最低參與投票人數
就如同如果今天社區主、副、監察、財物⋯等等委員開電動車,他們也沒有權利動用超過一定額度以上的工程,例如重牽大樓管線廣設電動樁(若超過一定上限)
說白了管委會只是代替社區所有人處理些小雜事,很多都是順著民意走,今天你選擇住這個社區,就不要當特立獨行的人讓管委會難做了⋯
(目前是社區管委會財物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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