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份因人而異, 舉個人的例子是三年多前購車時距離家中最近的充電站大約 30 公里 (而且還不是超充), 若是不能在家中地下停車場充電則每週至少要跑一趟, 充電要等待好幾個小時. 這主要是要向管委會表達若不積極處理, 對住戶是會造成實際損失的. 前面貼文也說明了, 電動車主在私人車位安裝充電器 (使用私人家用電力) 是合法權利應受保障, 如果管委會或其他住戶對設置管線有什麼疑慮就請提出來交給廠商解決, 而不能擱置或推給區權會. 堅持維護自己應有的合法權利並且對管委會採取開放合作的態度是比較好的方式.josephchi0312 wrote:住戶主張自己有便利性及時間金錢上的損失等等 ---> 這個部分有什麼地方可參考嗎?
買車本來就是要盡量符合社會型態及自己比較不處處會卡關,不去評估狀況只為了自己想買最後要社會配合你非常難!認命吧明知道自己不是新蓋豪宅會標配給你....想要住大樓社區協商本來就是如此...協商不過就是不行,有錢買特斯拉會沒錢去買便宜點透天想搞幾個充電都行?
chefwu wrote: 充電器是使用電動車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與堆積雜物不同. 綠能環保車險就把原廠充電器視為被保險車輛的一部份. 請問您的車險有保到您在車位上堆積的雜物嗎? 你先回答你的車位有沒有獨立權狀吧沒有的話那就是大家共有約定專用你要在共有的產權上加東西不需要大家同意只要管委會通過就好?不敢表決就明講為什麼要把管委會扯下水?不然你自己來選主委好了
前面的貼文說明過了, 充電器做為電動車的一部分, 設置在停車位上是車主及 "約定專用" 該停車位住戶的合法權利. 換句話說, 如果私人停車位充電器設置需要區權會投票同意, 那麼汽車配備渦輪增壓器停在私人停車位是否也需要區權會投票同意? 油電混合車聽起來有點危險 (?) 是否也需要區權會投票同意才可以停在地下室停車位? 如果答案都是不需要, 何以電動車的充電器設置需要區權會投票同意?emeryville wrote:你先回答你的車位有沒有獨立權狀吧沒有的話那就是大家共有約定專用你要在共有的產權上加東西不需要大家同意只要管委會通過就好?不敢表決就明講為什麼要把管委會扯下水?不然你自己來選主委好了
chefwu wrote:這部份因人而異, 舉(恕刪) 了解,謝謝.我是覺得管委會應該要以"平常心","合理評估","正向態度"來面對住戶的需求,而不是只是"無法決定,需交給區權會這樣的態度"來處理住戶的提案....而且我們社區很奇特...不申請的違規事項直接做,管委會也不管的,公設雜物亂堆,私接線路等等,感覺只要沒人找他們就好...按照規定申請做事,需要管委會介入也不想理的態度....然後就推說是住戶的問題...不管是堆積雜物或是其他的......如果不想管事為什麼還要當委員呢...
emeryville wrote:你先回答你的車位有沒(恕刪) https://www.tbca.org.tw/content-page/17-faq/353-2018-01-31-04-48-29.html法官認為,羅婦的停車位是她買的,使用機能上具有完全的獨立性,可自由使用、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判決書指出,羅婦要求在自己的停車格上,可以自由使用,停放包括重型機車、輕型機車、單車等,管委會均不得干涉,屬有理由,判羅婦勝訴;羅婦遭罰的3萬1000元,管委會向法院訴請羅婦給付,也被判敗訴。法官並認定,該社區住戶大會訂定「停車場管理辦法」,規定停車格只能停汽車,此辦法也屬無效。社區管委會鄭姓主委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將再開會決定是否上訴;他說,目前仍按原規定辦理,但為維繫和諧,對停放其它車輛只會規勸,不會使用強制手段。
josephchi0312 wrote:怎麼能說是詛咒呢...(恕刪) 如果你之前po的車庫照片,是你們社區的狀況那你們社區的管理真的很糟糕也許在這麼混亂的社區你就直接裝吧!反正被檢舉大家再來告囉另外什麼賭雞排,你有事嗎?我單純就是看不慣你什麼事都要管委會立馬幫你解決管委會說要讓區權會投票再決定,你又說管委會有權利可以直接讓你裝,不用透過區權會管委會說不讓你裝,你又說管委會沒有權利擋你安裝充電樁所以到底你心中管委會是有沒有權利決定這件事啊?你們搞的我好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