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區三年了.也是都沒通過.所以放棄買電車了
沒有用, 你要過的了區權會
不用過區權會啦, 管委的委員說服一下就好了
zicc 你明明就一竅不通亂講.為何堅持讓人誤解成管委會同意就可以裝充電樁而不會被告呢?有甚麼目的嗎?還是只是想嘴來嘴去扯來扯去而已? 都甚麼時代了資訊這麼透明了該不會連查詢的能力都沒有吧?還要我教
新竹晴空匯大樓大火,濃煙從地下室竄上.剛好下面再裝充電樁.表後拉線.這下可好,如果跟拉線有一丁點關係.準被告到賠死.第11條重大修繕改良要區權會阿.千萬別聽不三不四的路人甲,放個屁他就躲起來了.慎之!
真的 電車就是要一直勤勞的充電 買之前就該知道 這是宿命[笑到噴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