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呼籲禁止特斯拉自動駕駛功能,批評為收集數據犧牲大眾安全
https://technews.tw/2020/12/30/scholars-criticize-tesla-self-driving-test-for-ignoring-peoples-safety/
特斯拉的自動駕駛系統是重點技術之一,而開發過程會有測試階段,讓部分車主率先試用功能並收集數據。有學者擔心此舉忽視大眾安全,要求政府禁止此類測試。
特斯拉 Full Self Driving(FSD)功能仍在 beta 測試階段,但已向部分車主提供試用。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學者 David Zipper 最近表示,拜登團隊就任總統後,必須大刀闊斧禁止特斯拉的民眾試駕,他認為特斯拉將未完成的試驗功能提供車主在公共道路使用非常危險。
David Zipper 認為 Autopilot 和 FSD 都不是真正的自動駕駛,仍需要車主介入,而特斯拉對這些功能的處理態度不當,開了危險的先例。美國國家道路安全管理局(NHTSA)必須更積極管理並阻止特斯拉,不然其他車廠會跟隨特斯拉,犧牲公共安全繞過監管機構的限制以開發自動駕駛技術。
https://slate.com/technology/2020/12/tesla-biden-self-driving-cars-regulation.html
英文原文
maxwu123 wrote:
學者呼籲禁止特斯拉自(恕刪)
先做功課看一下AP跟一般駕駛出意外的比例哪個比較多再說吧...
Tesla Autopilot Accidents: 1 out of 4,530,000 Miles; US Average: 1 out of 479,000 Miles
希望學者呼籲禁止三寶上路才是對大眾安全有益
籠統說一下,不算真正法律說法,胡亂舉個例子
美國是海洋法系,基本想法是:我沒規定不可以的,就是可以。
就是負面表列:啤酒裡不能加有害人體的添加物,如已公告毒性礦植物......,其他的隨你加。
歐洲則是大陸法系,我規定可以的,才可以,除此以外的,都不可以。
就是正面表列:啤酒裡只能有麥子、水、啤酒花、已核准可加入啤酒的食用礦植物,其他的不准加。
拿歐洲對自動駕駛法規的謹慎,對比美國不出大事隨你搞,其實就是兩者對新創產業的態度。結果這態度決定了電腦時代後,美國在3C概念產業佔了領先地位。
反正就是有人喜歡"哈味",有人不喜歡,不開心的DAVID就上網發文噴兩句,我等則坐板凳吃瓜看戲。
maxwu123 wrote:
美國國家道路安全管理局(NHTSA)必須更積極管理並阻止特斯拉,不然其他車廠會跟隨特斯拉,犧牲公共安全繞過監管機構的限制以開發自動駕駛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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