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ashii wrote:電子產品應該品牌要跟...(恕刪) 個人覺得廠商只要產品內含有電池(電池等同消耗品,可以不保固,或保固期限短:6個月),大概有關電池的狀況都會當成不保固。可能也會告訴你無法拆開換電池,就算拆開後其實也裝不回去,一樣無法再使用。或許這就是廠商賺錢的另一種方式。我買無線耳機時,有時也會糾結這一點,價位超過4千元的都會好好仔細的考慮。
原來如此....大家都可以接受藍芽耳機是消耗品,看來我的觀念要改了街上這麼多人戴air pods,他們知道只能用2年嗎? 電池掛了只能貼錢買新的每兩年就要花5000銷售者因善盡告知義務阿....不然不是跑步運動想聽音樂我也不會去買只能用兩年的耳機第一代air pods 推出後兩年,應該要大買TWS耳機的股票阿,因為會有第一批同時掛掉的換機潮
viajoyce wrote:個人覺得廠商只要產品...(恕刪) 一台中階手機5k,6k塊好了,用了一兩年也是要換電池阿問題是手機電池可能600,800可能是一台新機的一成費用今天一個耳機電池到達壽命,要花8成的錢再買一個,而且你明知只能撐不到兩年你又要換不符合比例原則阿,如果不是運動跑步比較方便我不會再買了應該要聯署向消保官建議,藍芽耳機只能用到電池壽終正寢無法維修,讓消費者購買前考慮清楚保障消費者權益
hisashii wrote:原來如此....大家...(恕刪) 3C產品保固期0.5~1年,街上這麼多人戴air pods,他們知道只能用1年!!!沒有人以為只能用2年!!!台灣總統也只能做4年,Air Pod想用2年,太超過了啦!!!電池掛了當然只能貼錢買新的啦,不然你就用有線耳機,5~10年,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