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rtsw wrote:
不知道你所謂的法律...(恕刪)
你的解讀我都笑了......
獨立性是分開買賣就有獨立性了嗎?你要不要請一下你的法律朋友問一下?
(記得就算是咨詢也要付錢或是請吃飯啊)
GEAR VR不可獨立存在,就只能附在三星旗鑑機上
今天沒有三星手機 GEAR VR 就是眼罩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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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VR本身沒有問題所以不用退
但是消費者認為
不管它是不是專屬或是分開賣或是沒問題 這都跟消費者因為NOTE7回收而沒辦法使用
三星回收手機又無法還給消費者一個原本手機
消費者想要退費,你卻一直拿一些錯誤的例子反駁
不是***職員、也不是消費者、又不是消保官
再幫三星自行腦補解釋我覺得很慌謬
天底下竟然還有人願意幫這種公司護航
靜候佳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