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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乖乖付低消?


dangermb wrote:
我記得禁航區不僅是禁空拍機,
連相關頻率都會管,
平常使用者沒證據難抓,也難以歸咎責任,
之前有個新聞是學校老師上課用的無線廣播器,


唬爛的,要能干擾到飛航頻率都是使用設計不良的功率放大器,就是俗稱的烏龜,而且是諧波干擾
飛航頻率是108~136Mhz,其中108~118是導航的VOR發射站使用,118~136是語音通訊,市售的無線廣播器頻率不在那邊功率也很小
144Mhz 50W的收發機都不會干擾飛航頻率,除非那個老師無聊到用上課用的無線廣播去推龜,問題是那個頻率的龜我還沒看過,倒是看過25W的立體聲發射機,如果用2Ghz的頻率更不可能干擾
這個我也有一台
電風扇一吹就飛歪了
最多也只能飛5分以內吧

自己裝攝影機上去
除非附近有明顯飛機起降聲音
不是也有app能查禁航區

勇敢的去上新聞吧
看能不能拼個準則法條出來
犧牲小我

我是沒在玩了
但這空拍機的確有很大的空間要規範

saxbee wrote:
他就是夜市. 玩具店.夾娃娃機裡都有的那種隨手買給小朋友的那種玩具遙控四軸啊....

無知或無心不是卸責的理由.我當然知道飛安很重要.也認真覺得玩空拍真的要有管制與注意安全..
但被約談前我都不知政府把這千元未滿的玩具一樣當作上萬元空拍機一樣在管理(玩玩具要事先申請?)
就說要罰30萬!連警告一下都沒有?這才是我悶的地方.........(恕刪)


我的看法:
連撞到小鳥都會出事
誰管你大台小台專業還是玩具

警告什麼, 在禁航區使用空拍機是事實
就罰呀, 不然等出事再罰嗎

saxbee wrote:
本想說還沒定案前就...(恕刪)

所以30萬是罰鍰的下限嗎?如果是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30萬和不罰,反正最多就是30萬
你就去訴願看看吧。
因為如果你的案子不成立,那之後大家也比照辦理拿著你所謂具玩具去飛,如此一來禁航區到底有沒有一點危險,
這也是他們機關要考量的。
這篇有上新聞的潛力.......想想30w我就肉痛呀........

討論這種問題,法大概沒什麼好說,依法論法

我來講講理

罰多少是法決定的

能不能玩、適不適合玩,我覺得很多人並沒有考慮到風險。

ex:在禁航區玩罰30萬

250g很輕嗎?路上的小石子彈起來就能打破車上玻璃

放風箏的風箏線能割傷人。

250g 能造成多大的傷害是個未知數

這麼多東西可以玩,又何必呢~~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Wahaha214 wrote:
飛安很重要,但是老實說民航機去撞 "250克以下" 的小四軸是不會有事情,就算被吸進發動機也不會有甚麼太大事故,別鞭我,我是就事論事
民航機沒這麼脆弱,駕駛艙的擋風玻璃還要用死掉的雞去做撞擊測試,要是這麼脆弱遇到冰雹不就墜機了


能承受?所以能用死雞去撞? 能承受冰雹,所以不會因冰雹而出意外?羅輯沒這麼差吧

防彈衣能承受一定大小的子彈,所以用一定大小的子彈就打不死?多打幾發一樣gg。

飛機這麼大,零件這麼多,比想像的要容易出事,只是事故幾乎都有找原因,有做出修正、sop。

這並不代表一台小小的玩具就不能讓飛機出意外。

※禁航區:飛機最容易出意外是在起降時,也就是禁航區這範圍。因為高度不度,一但出包,沒足夠時間做出反應就會和地面kiss

玩具就不危險?衝天砲算不算玩具?去你化工廠區玩看看,打到你嫑嫑的~~


這案例就是明顯的立法不明,還有顯示出懶的管理就用全面禁止最方便

從101大樓就可以看出來了,101是在松山機場的起飛航道上,不是禁建區也不是在航道限高區內,建照是台北市政府發的,但是航道卻是早早就存在的,怎不禁止101去蓋呢搞得現在飛機都要飛遠遠的木柵離場程序還讓飛機多耗油

再來提到飛安,那民航局怎不管管自己的航管人員,RCTP的航管為了自己管制方便禁止機場公司封閉滑行道(聯絡南北兩跑道兩條滑行道,開高速高路進入機場在道路上方的那兩條)使機場公司無法做維修,滑行道凹陷的地方直徑最大快2.5公尺,凹陷落差最大接近30公分,拖飛機還要繞來繞去去閃坑洞,這就不是飛安???????

RCTP裡面FOD還一大堆,尤其是A1 A2 A3登機門那一區,行李箱掉的輪子還有便當盒等等亂七八糟的東西一堆,這就和飛安沒關係??????? 管空拍機比較簡單是吧??

刮別人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吧

關於鳥擊,沒錯,機場要去趕鳥,但是鳥也有大小等級之分,所以我再次強調,飛機沒有你想的那摩脆弱,如果有那麼鳥你也不敢搭了,我不是說飛安不重要,但是沒相關的了解只會落入無限上綱罷了

限航區的高度這點,限航區裡面不乏超過限航高度的建築物,你要管空拍機怎不先管管限航區內的建築物之高度?? 怎不把限航區的高度訂為以限航區內最高建築為最高限航高度?? 飛機自己去撞限航區的大樓大家也無話可說吧

我朋友說輕航機亂亂飛都不管了卻拼命管空拍機蠻好笑的

謝謝大家的回覆.確實po文是有點討拍安慰自己的意思.畢竟是30萬呢!
但也藉由大家的回文也慢慢知道要如何後續要用哪個角度說明為自己荷包奮鬥..

我知道有禁航區.也知道不能裡面不能玩空拍機.我覺得這是安全.也是該有的常識
但我不知道我玩的地方是禁航區.因為看不到機場.我當下覺得是在飯店外廣場玩.沒要挑戰禁航區的意思
是影片被檢舉被警察打來約談後才想起來.對歐那附近有機場~

是不是空拍...反正現在的條文是他們說了算.但我當下真的認為他是玩具.
玩的過程也都看的到他(都在目視範圍),他失控就是掉下來,飛不走...如果打到人出事當然要負責.
但真的沒想到要思考到會打到飛機.影響飛安這麼遠....
也是同樣被約談後才了解..知道原來只要遙控類都不行...
所以我沒有也沒有覺得禁航區理玩空拍機是什麼無傷大雅的行為...

可能真的空拍機現在是人人喊打...網路上討厭空拍的朋友就是以出門就是有可能被車撞.所以要你別出門的的高度跟你討論
也為了防止真的白目與真的意外出事.所以立下嚴法防範~~
只是我不是白目..我是意外與被人統一刀中招的那個..所以自然悶到最高點
也知道很多事情就是不能說明說死.說死了就會很難橋
只是文件看來是他是打算預計要罰了.這狀況也實在也不知後續有哪些處理的辦法.(是要高調討拍.或是低調求饒)..
所以一開始的標題是.這樣只的狀態我真的只能乖乖付低消嗎?自我救濟的管道有哪些呢?
沒有要說他是玩具所以沒關係啦~(雖然我還是這樣覺得...)









Eigen wrote:
250g很輕嗎?路上的小石子彈起來就能打破車上玻璃
放風箏的風箏線能割傷人。
250g 能造成多大的傷害是個未知數


任何東西都有風險但是不能 "無限上綱"
美工刀很危險啊,但是你可以在文具行買到
菜刀很危險啊,但是你可以在廚具店買到
汽車很危險啊,但是你自己也在開
機車很危險啊,但是一堆人在騎
筷子很危險啊,可以拿來殺人,但是你天天在用

這是管理上的問題,不想管最簡單就是全面禁止

在航道下面飛我絕對不贊成,但是要擴大到不合理的狀況就有問題

玩具四軸要在地面被風吹到高於200呎的高度,在那種風速之下沒正常人會去放飛,而且搞不好飛機也停飛了(長榮可能除外),MD11在側風超過35節的狀況是不能降落的
saxbee wrote:
本想說還沒定案前就...

感覺這篇看出很多台灣人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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