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想請問一下空拍機 法規 彩虹河濱公園 什麼叫做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如果明文規定不行,那就不要刻意挑戰。
釋放氣球或是放風箏,就是違法
如果你單拿一個2m高的飄浮氣球,你要說他違法??很難吧
但是如果你把空飄汽球弄一堆到天空上,這就是違法。

不過台灣頗有趣的狀況就是........還沒釐清以前,就是直接先禁止。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彩虹河濱公園假日會有警察巡邏勸導,我上次有看過別人放風箏警察有去勸導,不過倒是沒聽說有被罰的。
維護飛安很重要,禁飛區是一定要存在的

但是媒體看到啥熱門就要瞎攪和一下

搞的現在飛空拍跟做賊一樣


我認為最好空拍機造冊登記

除禁航區以外,放寬限航區

熱門景點放寬申請或設置開放飛行區域

出事也比較好找到人


話說信義區離機場這麼遠,為何要禁飛?

陽明山國家公園,人員密度這麼低也禁飛?

軍事基地更好笑,都已經不是秘密的秘密還怕民眾拍到

別說衛星已經看光光,真心要打探軍情,就算禁飛也照飛

規定只防守法老百姓,真無言

Agree 


這就是我想問的。 


可是法條上完全沒有辦法得知這樣的判斷結果。


氣球飛兩公尺 跟一群氣球往天上放 在這法條看來都叫作施放有礙飛行的物體。 


我們都想當首法的人 , 但是有時候你不知不覺就違法了。 


德國人是一個例子 其實他沒違法 只是他反而被不懂法的人給害了

ytldylan wrote:
如果明文規定不行,那...(恕刪)


真是奇怪,都只先抱怨為什麼不能?..而不去想想旁邊有甚麼而為什麼不能!!!???
等到有一天把一架民航機搞下來,壓身家也不夠賠時,就知道該區域不適合空拍機 風箏..............

changtayu wrote:
Agree
這就是我...(恕刪)


你如果有疑問何不打電話直接問主管機關?法規沒細定的就是由主管機關依法明定或解釋。
其實我不知道一直執著在拿氣球這件事幹嘛?


小朋友可以拿著氣球在河濱,

也不表示空拍機,可以在河濱飛高180cm

法律定的再嚴格都還是會有解釋的空間....


再說到這幾個字"施放有礙飛行的物體"
重點是
1.施放
2.有礙飛行

一顆小朋友玩的普通氣球.繫繩
一堆在空中飛的氣球
空拍機飛起來

那個狀況是有符合要點,應該很明顯吧!?

提供一點飛航資訊

大型民航機起降的速度大約是每小時140海浬, 彩虹橋附近應該還要更快一點,

假設是每小時150海浬吧, 這個速度等於是每小時270公里.

千萬不可以小看這個速度的破壞力, 即使是小物品以270km/h撞上飛機也是大災難.
小弟也是空拍機的玩家,就小弟的認知,

既然附近有機場,而法規也明確規定,那就不用在字眼上著墨,

也不要鬼扯酒駕、風箏、氣球,根本兩碼子事。

目前臺灣對於空拍機的法條也算是寬鬆的,若在國外你妨礙安全或侵犯隱私,直接把你的飛機打下來或強制降落,

就請不要再禁航區玩,就算不是禁航區,飛航頻繁的路線、人口密集的地方也請盡量避免,

當個優良的玩家,避免額外糾紛,就這麼簡單。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