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1999 wrote:你好!我是你所說的那(恕刪) 再次仔細回味了雙方說詞,在仔細想了一想,比對了各位留言的聲音發現了,會不會是真的算很便宜了,有時候東西賣太便宜真是罪,還要被懷疑偷東偷西,反而報很貴消費者才會覺得爽,被敲了還很感恩,這就是現在社會可怕的現象!
tp1999 wrote:整件事看來只有我...(恕刪) 我跟店家毫無關係,但看到店家「敢」這樣在網路公然回應後,反倒覺得以後會希望跟他們往來看看呢。當然也很支持原po提告店家啊,民249用一下,拜託拜託。要浪費司法資源也是種選擇啊~
jaspc2161110 wrote:另外依照民法第249條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我們本來就可以主張店家賠償 這段不就是在硬凹嗎?還是你們家這一家人是國小沒畢業,3000元的兩倍竟然是9000元?這真是太傑克的神奇了…是類似之前新聞報的那個企圖三倍卷再三倍的無知民眾?另外,為了避免你這Google到一半的法盲繼續硬扯,先告訴你,249條要生效,有一個非常非常非常大的重點,是店家『完全不能履行契約』才可以,如果狀況只是延後履行,並讓你決定要不要退訂,這不算在可加倍退款的範圍哦。至於延後履行會有什麼賠償之類的,這是契約訂定的,等你們白紙黑字有訂出來再說。同時看到整段回應也是避重就輕呢…-最後,與自己意見不合,就變電氣行的人?這…真好笑的腦袋。好笑到連冷氣施工是可能有額外費用這件事,你們也無知、完全無知,那我疑惑的是,你原文的那間禾聯,是超標了也不額外收費嗎?那是不是可以憑著這篇文章,以後叫他們也全部比照辦理?例如:三樓的排水管要接到一樓,不能額外收費哦…,請問禾聯作得到?作得到的話快說,以後大家都去那間凹一下。